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5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曲财农〔2025〕72号)要求,现将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第四批)292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规定和要求安排使用资金,优先选择条件成熟的项目,加强项目实施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下达及项目明细表
附件2: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第四批)绩效目标表
师宗县财政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