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师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全覆盖”的要求,构建面向每一个适龄少年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入学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维护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和普惠性,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划片就近原则。按照适龄少年户籍和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结合学校布局现状,按片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二)免试限额原则。严禁各义务段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或依据,严禁超班额招生。
(三)属地管理原则。各中小学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片区内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在户籍地学校就近入学,积极为随迁子女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四)依法依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少年的法定监护人要履行教育监管责任,依法保证适龄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三、小学招生
(一)招生时间
1.网络预登记(已完成)时间:2025年5月13日8:00—2025年5月18日24:00。
2.现场审核时间:2025年8月22日上午8:30—12:00,14:00—18:00。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
(三)招生计划
1.城区小学:丹凤小学本部440人,丹凤小学恩荣校区90人;凤山小学275人;丹溪小学本部550人,丹溪小学文笔校区90人;荣海小学550人。
2.乡(镇、街道)小学:按照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必须做到应入尽入。
(四)招生片区划分
1.城区小学招生
(1)丹凤小学本部:主要招收户籍在惯冲坡→养护段(街心花园)→老县医院→广播电视局→挽澜路→凤竹路至江召公路西北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在片区内购买商品房的购房户子女。
(2)丹凤小学恩荣校区:主要招收恩荣村、荣兴村、荣海村适龄儿童及丹凤小学招生片区内的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3)凤山小学:主要招收户籍在惯冲坡→养护段(街心花园)→老县医院→广播电视局→挽澜路→巴比伦鼎盛酒店→党校门口公路东南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在片区内购买商品房的购房户子女。若有空余学位,可接收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4)丹溪小学本部:主要招收户籍在党校门口→挽澜路→凤竹路→江召公路→文华路→文化社区公房→仁和医院→教师小区(包括教师小区)东南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在片区内购买商品房的购房户子女。
(5)丹溪小学文笔校区:主要招收文华村、文笔村、文昌村适龄儿童及丹溪小学招生片区内的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6)荣海小学:主要招收户籍在凤凰大道北侧(丹凤小学恩荣校区招生片区除外)的适龄儿童和在片区内购买商品房的购房户子女。若有空余学位,可接收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2.乡(镇、街道)小学招生
按照户口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各学校必须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
(五)报名条件
1.招生片区内的常住户籍人员,持户口册、房产证明材料、家长身份证办理报名手续。
2.居住在城区的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持户口册、家长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证)、租房合同或协议(所属社区证明材料)、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营业执照办理报名手续。
(六)报名办法
1.城区丹凤小学(含本部和恩荣校区)、凤山小学、丹溪小学(含本部和文笔校区)、荣海小学实施网络报名。
2.乡(镇、街道)各完小由各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实施现场报名入学。
四、初中招生
(一)招生时间
1.乡(镇、街道)初中:8月10日前发放对口招生小学的毕业生初中入学通知书。
2.城区初中:(师宗一中、师宗二中、师宗四中、丹凤中学)于8月4日前发布招生公告;8月6—7日报名,8月8日—10日各学校审核报名材料,8月11日公布招生结果;8月12日进行超计划调剂。
(二)招生对象:具有师宗县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学校 | 招生计划 | 学校 | 招生计划 |
师宗一中 | 600 | 大同中学 | 568 |
师宗二中 | 550+50体育特长生 | 彩云中学 | 632 |
师宗四中 | 400 | 竹基中学 | 399 |
丹凤中学 | 700 | 龙甸中学 | 141 |
龙庆中学 | 653 | 雄壁中学 | 437 |
五龙中学 | 425 | 瓦鲁中学 | 183 |
高良中学 | 475 | 大舍中学 | 201 |
葵山中学 | 403 | 者黑中学 | 131 |
合计 | 6900 |
(四)招生片区划分
1.乡(镇、街道)初中招生
乡(镇、街道)初中实行对口小学招收小学毕业生政策,根据乡(镇、街道)小学提供的学生学籍名册,实施整班移交,直接发放录取通知。大同中学、高良中学、五龙中学、龙庆中学、彩云中学、丹凤中学分别招收各自辖区内小学毕业生;竹基镇竹基中学、龙甸中学按照往年片区对口招生;雄壁镇雄壁中学招收雄壁镇中心完小和下鸭子塘完小毕业生、瓦鲁中学招收瓦鲁小学毕业生、大舍中学招收大舍小学毕业生;葵山镇葵山中学招收瓦葵完小和小查拉完小毕业生、者黑中学招收者黑完小毕业生。
2.城区初中招生
(1)师宗一中、师宗二中招生
两所学校在具有丹凤小学、丹溪小学、凤山小学、荣海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中招生;师宗二中增加招收具有海晏完小、恩荣完小学籍且有海晏、恩荣社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有海晏、恩荣两完小学籍且户口属海晏社区和恩荣村的小学毕业生自愿到师宗二中就读的,直接安排就读。学生填写就读申请审批表,附户口册经毕业学校和师宗二中审核后直接发放入学通知书。师宗二中体育特长生由师宗二中及教体局体育股按照《师宗县体育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组织招生。师宗二中海晏、恩荣小学直招后,剩余招生计划和师宗一中的招生计划按“分批次资格审核录取”的方式录取。具体操作如下:师宗一中、师宗二中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若报名数小于学校招生计划,则报名该学校的学生直接安排入学;若某校小学毕业生报名数量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实行分批次资格审核录取,批次顺序为招生片区内有户的,片区内有房产的,城区内有户的,城区内有房产的,城区内无户无房产片区内租房的,城区内无户无房产城区内租房的。前一批次录满,后一批次自动终止。资格审查后未录取或未参加报名的丹凤小学、凤山小学、丹溪小学、荣海小学毕业生直接安排到有计划的师宗一中、师宗二中、师宗四中就读。
师宗一中、二中招生片区划分界限:师宗职校→漾月路→挽澜路→通源大街→江召公路→凤竹路口为分界线;界限以北为师宗一中招生户籍片区,界限以南为师宗二中招生户籍片区。
(2)第四中学招生
在具有丹凤小学、丹溪小学、凤山小学、荣海小学、招设小学学籍的毕业生中招生;招设小学毕业生直接到师宗四中报名,由师宗四中提供名册安排就读。丹凤小学、丹溪小学、凤山小学、荣海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实施网上报名;报名人数在招生计划内直接安排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分批次资格审查录取,分批顺序为:先安排漾月街道招设小学毕业生;后安排县直属小学毕业生,县直小学毕业生批次顺序为城区内有户的,城区内有房产的,城区内无户无房有租房的,前一批次录满,后一批次自动终止。
(3)丹凤中学招生
招收丹凤漾月街道中心学校所辖小学毕业生,丹凤漾月街道的小学毕业生实施整班移交(含不符合师宗二中入学安排的海晏、恩荣完小毕业生及选择到丹凤中学就读的招设小学毕业生);按规定其他应该安排到丹凤中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安排;丹凤小学、丹溪小学、凤山小学、荣海小学毕业生自愿选择到丹凤中学就读的学生,实行网上报名。
(五)资格审核(完成网络报名后,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严格执行批次顺序:招生片区内有户的,片区内有房产的,城区内有户的,城区内有房产的,城区内无户无房产片区内租房的,城区内无户无房产城区内租房,若某顺序批次资格审核结束后,超计划10人以内的或剩余计划不足10人的,视为完成招生计划,终止下一批次资格审查。
2.审核材料:招生片区内的常住户籍人员,持户口册、房产证明材料、家长身份证办理报名审核手续;居住在城区的随迁子女,持户口册、家长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证)、租房合同或协议(所属社区证明材料)、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营业执照办理报名审核手续。
(六)相关事宜
1.丹凤小学、凤山小学、丹溪小学、荣海小学学籍的毕业生要求回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中学就读的,直接安排就读。
2.父(母)因公调动进入县城行政事业单位的小学毕业生,由父母所在工作单位提供在职在编工作证明,可按工作单位所在地确定所属招生片区学校入学。
3.各中学的教师子女申请到父母任教学校就读的直接安排就读。
4.我县户籍随父母在县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现需回我县就读初中的,回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就读。
5.县内户籍、非城区的乡(镇、街道)异地就读小学的,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可回户籍地相应初中报名就读;城区的到丹凤中学报名就读。
6.非我县户籍,在外地就读小学,现需随父母到我县就读初中的,居住证在县城的,到丹凤中学报名就读;居住证在乡(镇、街道)的,在相应乡(镇、街道)中学报名就读。
7.我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因各种原因需到县外就读的,经学籍管理部门批准后,不再安排县内就读。
8.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援鄂医护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引进子女、招商引资法人与高管子女等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就近就便安排入学。
五、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按《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办法》执行,学校根据现有教师专业和开班情况招生,不得招收能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学生。
六、工作要求
(一)招生纪律要求。各相关学校要扛牢压实属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主体责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细化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工作,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若出现违规招生并查实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并严肃处理;对不作为或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管理权限对有关负责人予以追责问责。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招生、管理混乱、收取择校费等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迅速严肃处置。
(二)招生公告发布。师宗一中、师宗二中、师宗四中、丹凤中学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公告,经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公告招生。
(三)招生材料提供。城区初中招生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户口簿(含监护人、学生),房产证,非片区户口的还需《居住证》,招生学校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丹凤小学、丹溪小学、凤山小学、荣海小学毕业生的城区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见附件1)
(四)招生结果公示。城区各中学划片招生结果于8月12日在本校内张榜公示,接受上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学期正常开学上课。
(五)招生工作管理。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组织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相关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格落实“十个严禁”(见附件2)。各相关学校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耐心细致地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取得家长理解和社会支持,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附件:
师宗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