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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行《师宗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发布时间:2021-02-24 09:44  来源:发改局  浏览次数:9066

根据《师宗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经师宗县人民政府审核确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132日(星期900在师宗县文化馆二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

   人:杨劲松  政府办副主任

决策发言人:李华林  县发改局局长

伏适全  县发改局副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保丽琼  发改局副局长

监察人:    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

三、听证参加人

(一)特邀参加人:孙竹祥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姚留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程飞  县政协副主席

(二)人大代表:杜周宝

(三)政协委员:王曾贤

(四)政府投资项目承建方代表张发先、梁小生、杨金友、徐绍军

(五)县直单位领导:赵桂林、但树萍、李剑辉、陈增明、陈珍、王朝刚、李佳双、陈燕书、黄忠先、赵育红、周文元、陈贤光、龚红琼、王石良、赵中云、董文、陈振、李宽生、赵鸿飞、赵小翠、海文

(六)乡(镇、街道)领导:陈杰华、殷贵平、师振、杨云龙、赵永富、赵永、李石忠、刘发平、刘俊锋、殷一滔

   者:赵文东、钱柏羽

)记录人员:严智能、张光辉

四、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按指定区域就坐。

(二)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手机等通信设备必须关闭或置于振动模式,会议期间不得接打电话。

(三)听证参加人发言应当事先得到听证主持人许可。

(四)新闻记者不得在听证过程中对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进行采访。

(五)不得从事有妨碍听证会正常进行的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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