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24 09:44 来源:发改局 浏览次数:9066
根据《师宗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经师宗县人民政府审核确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1年3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师宗县文化馆二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
主 持 人:杨劲松 县政府办副主任
决策发言人:李华林 县发改局局长
伏适全 县发改局副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保丽琼 县发改局副局长
听证监察人:杨 能 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
三、听证参加人
(一)特邀参加人:孙竹祥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姚留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程飞 县政协副主席
(二)人大代表:杜周宝
(三)政协委员:王曾贤
(四)政府投资项目承建方代表:张发先、梁小生、杨金友、徐绍军
(五)县直单位领导:赵桂林、但树萍、李剑辉、陈增明、陈珍、王朝刚、李佳双、陈燕书、黄忠先、赵育红、周文元、陈贤光、龚红琼、王石良、赵中云、董文、陈振、李宽生、赵鸿飞、赵小翠、海文
(六)乡(镇、街道)领导:陈杰华、殷贵平、师振、杨云龙、赵永富、赵永、李石忠、刘发平、刘俊锋、殷一滔
(七)记 者:赵文东、钱柏羽
(八)记录人员:严智能、张光辉
四、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按指定区域就坐。
(二)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手机等通信设备必须关闭或置于振动模式,会议期间不得接打电话。
(三)听证参加人发言应当事先得到听证主持人许可。
(四)新闻记者不得在听证过程中对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进行采访。
(五)不得从事有妨碍听证会正常进行的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