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办公室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 编办
  • 2019-03-21 11:31

师审改办20192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优化政务服务,简化办事流程,规范行政裁量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910 号)要求经梳理,相应调整我县10项行政许可事项(详见附件)

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再实施或进行变相审批;对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承接部门要与上级部门做好交接工作,确保下放事项落实到位;对调整为行政确认的事项,实施部门不得再以行政许可方式实施,要加强业务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简化办理手续,方便群众、企业网上办理;对调整行使层级和审批权限的事项,行业主管部门要与上级做好衔接工作,优化办事流程,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审批服务。

各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依据职责切实加强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要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及时对调整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进行动态调整和重新公布,积极推行“直接受理”、“马上办”、“最多跑一次”。

各有关部门于此通知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涉及本部门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附件:师宗县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点击下载)

 

师宗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93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