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师财预[2023]2号
  • 53032305033300000
  • 2023-01-19 16:17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33300000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部分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章制度。

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政策制定、指导、监督职责。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的政策制定、 监督、指导职能。

4)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指导监督职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 指导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5)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的职责;承担市政 公用事业建设、维护、管理职责。

6)承担园林绿化建设的职责。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

8)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师宗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 关工作。

9)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 9 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房地产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招标办)、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人防指挥信息和工程建设股。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师宗县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站

2.师宗县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3.师宗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

4.师宗县村镇建设办公室

5.师宗县环境卫生绿化站

6.师宗县公用事业管理股

7.师宗县建筑勘察设计室(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持续聚焦特色、产业、生态、干净、智慧五大要素,全面提升省级美丽县城创建成果。全面完成北入城口、贯冲坡、大同、法雨、师弥五个入城口提升改造;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铺设城区雨污分流管网20km推进通玄公园和县城区文贞街、北门街、东兴街、拱辰街四条老街提升改造,启动新师北路下穿南昆铁路段项目建设。补齐县城绿化美化,推进绿美城市建设,力争创建为国家园林城市。

二、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始终把住房保障作为解决民生问题、改善民生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工作来抓,全面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164套;实施老旧小区改造52454.6万平方米;完成租赁补贴发放260户,重点解决小区停车难、雨污水堵塞、环卫设施差、质安无保障等,进一步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

三、促进房地产业发展。持续推进御龙苑、宏华湖山漾月、文笔南山小区一期、凤凰别院、石湖华园、师宗曼城、石湖尚院等7个房地产项目;力争启动文笔佳苑(建筑面积2.09万平方米,总投资13,354.00万元)、国禹一号(建筑面积1.41万平方米,总投资10,500.00万元)两个房地产项目,圆满完成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四、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计划实施农村抗震改造500户,确保年底100.00%竣工使用,持续保持农村危房改造动态清零,确保全县群众住上安全住房。

五、持续抓好安全维稳工作。进一步树牢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企业安全防范能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大现场巡查,及时消除隐患,完成督促整改,抓好建筑施工、燃气安全、市政设施安全,确保受监项目工程质量100.00%达标,遏制大的建筑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康福家居生活装饰广场(现居然之家师宗店)、大同同盛佳苑两个烂尾楼整治,进一步解决建筑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38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5人,财政差额补助5人,财政专户资金0人。

离退休人员 17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51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16.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82.31万元,增长102.16%,主要原因分析师宗县“美丽县城”干净特色PPP项目专项资金2,833.65万元为本年新增项目,增加2,833.65万元;城市污水处理费700.00万元2023年未纳入部门预算,减少700.00万元;师宗县农贸地块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本付息比上年增加52.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516.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16.3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16.39万元(本级财力4,516.39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82.3万元,增长102.16%,主要原因分析师宗县“美丽县城”干净特色PPP项目专项资金2,833.65万元为本年新增项目,增加2,833.65万元;城市污水处理费700.00万元2023年未纳入部门预算,减少700.00万元;师宗县农贸地块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本付息比上年增加52.0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516.3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51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3.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66万元,增长12.13%,主要原因分析今年新考入顾朝媛、栾伟兵2人;2022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正常调整;项目支出3,622.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85.65万元,增长152.1%,主要原因分析师宗县“美丽县城”干净特色PPP项目专项资金2,833.65万元为本年新增项目,增加2,833.65万元;城市污水处理费700万元2023年未纳入部门预算,减少700.00万元;师宗县农贸地块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本付息比上年增加52.0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0.13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行政退休人员工资;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6.55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事业退休人员工资;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28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0.85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行政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9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工伤保险缴费及大病保险支出;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89.28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行政人员工资发放166.88万元,行政公用经费22.40万元;

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09.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发放496.78万元,事业公用经费13.09万元;

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12.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路灯电费及维护费、市政维护费、绿化维护费;

2210103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支出277.00万元,主要用于师宗县农贸地块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本付息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7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99.51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22.21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5.00万元。

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185.83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28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85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9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50.71万元。

3019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1.11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 5.36万元。

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2.00万元。

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2.00万元。

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60万元。

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0.40万元。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1.50万元。

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4.99万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2.00万元。

3030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退休费36.32万元。

3030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生活补助3.57万元。

30905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3,110.65万元。

31005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512.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16.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82.3万元,增长102.16%,主要原因分析师宗县“美丽县城”干净特色PPP项目专项资金2,833.65万元为本年新增项目,增加2,833.65万元;城市污水处理费700.00万元2023年未纳入部门预算,减少700.00万元;师宗县农贸地块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本付息比上年增加52.00万。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县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县配套事项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与县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3年,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5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8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512.00万元:公共照明亮化率不低于98.00%;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8.00%;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8.00%;新建绿地保证成活率98.00%,现有苗木成活率99.00%,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粪、虫网叶片不得超过5.00%,正常叶片保存率90.00%以上;县城建成区覆盖率大于等于38.00%;道路绿化普及率大于等于95.00%;林荫路推广率大于等于60.00%;河道绿化普及率大于等于85.00%;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8.00%

师宗县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专项资金277.00万;保障2023年度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居民居住环境改善率大于等于80.00%;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5.00%

师宗县“美丽县城”干净特色PPP项目专项资金2833.65万元;保障师宗县“美丽县城”干净特色PPP项目还本付息;人居环境改善率大于等于80.00%;受益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80.00%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7、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1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5万,下降4.90%,主要原因分析郑利昆202211月退休,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69,954.15万元(净值69,779.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44.20万元,固定资产242.75万元(净值68.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67,711.87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0.00万元,其他资产1,255.3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155.78万元,主要是在建工程增加11,604.44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增加631.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月资产月报数。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

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1.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专项资金;2.师宗县“美丽县城”干净特色PPP项目专项资金3.师宗县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1.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

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开支;师宗县委、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实施意见;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曲靖麒麟恒誉园林花木有限公司签订管护协议。

2.师宗县“美丽县城”干净特色PPP项目专项资金

师宗县宜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恳请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师宗县“美丽县城”干净特色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纳入2023年度财政预算的函。

3.师宗县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专项资金

师宗县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二);云南建投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师宗分公司关于将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还本付息纳入2023年财政预算的函。

三、项目实施单位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1.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

1)城区公共路灯电费开支;(2)城市公共路灯设施维护费;(3)城市市政设施维护;(4)城区公共绿地、行道树维护费。

2.师宗县“美丽县城”干净特色PPP项目专项资金

师宗县“美丽县城”干净特色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

3.师宗县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专项资金

用于2023年师宗县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还本付息开支。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

1)城区公共路灯电费开支;

2)雨污井盖6,896套,雨篦子3,463套,雨污混流管25,453米,雨水管83,400米,污水管83,400米,明沟管44.16米,隔离栏113米日常维护。

3)普通灯杆1,873棵、钠灯3,996盏、节能灯868盏、LED258盏、LED护栏管1,181米、隔离栏2,505米、玉兰灯885棵、景观灯296盏日常管理维修;

4)城市公共绿地113,062.04平方米,独立行道树3,468棵日常维护。

2.师宗县“美丽县城”干净特色PPP项目专项资金

偿还师宗县宜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师宗县“美丽县城”净特色PPP项目项目缺口资金。

3.师宗县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专项资金

保障2023年度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居民居住环境改善率大于等于80.00%;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5.00%

六、资金安排情况

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512.00万元;师宗县“美丽县城”干净特色PPP项目专项资金2,833.65万元;师宗县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专项资金277.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按月支付,师宗县“美丽县城”干净特色PPP项目按计划实施,师宗县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专项资金按国开行还款要求支付。

八、项目实施成效

1.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512万元:公共照明亮化率不低于98.00%;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8.00%;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8.00%;新建绿地保证成活率98.00%,现有苗木成活率99%,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粪、虫网叶片不得超过5.00%,正常叶片保存率90.00%以上;县城建成区覆盖率大于等于38.00%;道路绿化普及率大于等于95.00%;林荫路推广率大于等于60.00%;河道绿化普及率大于等于85.00%;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8.00%

2.师宗县“美丽县城”干净特色PPP项目专项资金2833.65万元,人居环境改善率大于等于80.00%;受益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80.00%

3.师宗县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专项资金277.00万元:保障2023年度农贸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居民居住环境改善率大于等于80.00%;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5.00%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件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1)20230119041452648.xls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