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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协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64号提案答复的函

  • 县政府办
  • 2020-12-30 16:47

葵山镇政协活动小组:

在政协师宗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关于修缮爱国名将马秀廷、李鸿谟两位将军故居的建议》交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马文仲故居、李鸿谟故居基本情况及现状分析

(一)基本情况

1.马文仲(马秀廷)故居位于师宗县葵山镇黎家坝村委会大新村,始建于清末中华民国初,为马文仲(前清诰封建威将军、中华民国敕授陆军中将)家族的世居住所。建筑坐北朝南,所有房舍占地面积约1600平方米,为前照壁、后花园三进式全封闭四合院组合布局的土木结构建筑,四合院从前到后沿中轴线分别建有照壁、垂花门、正房,东西两侧为厢房、耳房。除耳房外,所有房屋为三开间两层楼房,门窗、格扇随处可见浮雕的人物故事佳典,精美的花鸟草虫线刻等工艺,均显出匠心的构思巧妙而引人入胜。现仅存中院和后院,原建前院及照壁、大门花台、后花园已毁。该建筑工艺精湛,为师宗县民居建筑中之珍品。2002819日师宗县人民政府将马文仲故居公布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李鸿谟故居位于师宗县葵山镇黎家坝村委会黎家坝村小学校内。建筑坐西朝东,所有房舍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分两个院落,由2门厅、2正厅、两侧及中间厢房倒座组成四合院布局的土木结构建筑,南北长37米、东西长21米,两正厅之间有一回廊相通,两门楼均用规则的石板砌筑而成,面上的浮雕内容丰富多彩,技艺精湛。建筑始建于20世纪30年代,为原中华民国云南省警务处处长、昆明市警备司令部副司令李鸿谟的居所,20世纪50年代被当地政府收归管理使用,曾做过学校、宿舍、供销社等用途。该建筑造型宏伟、雕刻工艺精湛。是我县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为曲靖市民居建筑中之珍品。20135月曲靖市人民政府将黎家坝村李氏民居公布为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现状分析

1.两处故居因长期未得到合理的修缮维护,现已发生了严重的自然和人为因素的损坏,这对原有风貌和布局破坏相当严重。

2.两处故居保留有大部分的装饰装修构件,但是长时间的屋面漏雨及自然风化等原因,现大部分木构件糟朽、变形

、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马文仲故居

1.该故居目前属私人所有且内部居住户数杂多(11户),其中有建档立卡户1户。马文仲故居2002年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虽然出于保护的需要对该地的村委会及故居的居民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但建筑本身的户主对于文物保护的意识仍相对较差,这类建筑由于历史较长,本身的居住条件就不是太理想,因而户主们对房屋内部进行了改建,这些人员本身对于保护相关建筑没有什么概念,其所能考虑的必然是自身居住的便利性。如果要进行科学的、全面的修缮,面临复杂的改制搬迁问题,收购搬迁经费无法衡量估算。

2.修缮保护经费初步预算为463.26万元,无资金来源。

(二)李鸿谟故居

虽然政府对于保护各级文物都较重视,但由于经济原因,不可能对所有建筑都进行彻底的维修。因而,政府可能对文保单位会有相应的拨款,但大都只能用于一些日常性的维护上,而无法对整体建筑进行大规模的整修。对于我县的文物保护单位,经费问题往往是困绕其发展的主要问题。仅靠政府下拨的经费,是否能保护好这些文保单位,如果不能,如何能获得更多的经费以维护好这些文物保护单位,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打算

1.马秀廷、李鸿谟两位将军故居建筑群分别是县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为了妥善保护濒危文物,待县级财政宽松的时候将会加大对两处文物的保护力度,实施重点文物抢救维修工程,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制定详细的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计划,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使文物保护逐步深入人心。从而加强对文物资源的管理,提高该文物的文化内涵。

3.为了最大限度的保存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对马秀廷、李鸿谟两位将军故居及相关附属建筑修缮的同时,完善周边小环境的治理。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