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红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摈弃丧葬陋俗的建议提案》,交由县民政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师宗县以建立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和现代殡葬治理体系为抓手,着力推进全县殡葬改革法制化、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惠民殡葬制度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全面提速殡葬改革步伐。自师宗县殡葬改革实施以来,县城区域内丧事办理过程中总体情况得到了改善,但在执行遗体火化的农村地区丧事葬礼过程中大操大办,互相攀比,吹、拉、弹、唱,披麻戴孝的现象依然存在,这违背了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减轻人民群众负担”的初衷。为解决这一问题,从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殡葬政策法规制度,重点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强化监督。建立和完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落实,把整治殡葬陋习和移风易俗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党员、干部丧葬事宜的引导、管理和监督力度,领导干部的丧葬活动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印发的《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执行,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未按规定执行殡葬政策,搞封建迷信活动,利用丧事借机敛财的,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二、强化政策引导和宣传教育。为推动殡葬改革工作,革除群众丧葬陋俗,根据《师宗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将每年的清明节定为殡葬改革宣传日,积极宣传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殡葬习俗,普及科学知识,积极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同时,按《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师办发〔2016〕31号)等文件要求。党员干部、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带头移风易俗,并主动做好亲属、朋友的思想工作,营造良好文明的殡葬氛围。为广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教育、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引导群众自觉摒弃封建落后、铺张浪费的殡葬陋俗,自觉实行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号召群众自觉依法火化、节约治丧、节约安葬和倡导鲜花祭扫、植树祭扫、踏青遥祭、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县民政局在清明节期间,一是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及在县城、各乡(镇、街道)主要交通路口、人员密集区域悬挂宣传标语(3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40余万份)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对于净化社会风气、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负担、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深入宣传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及相关决策部署,宣传全县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积极宣传各地各相关部门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新举措、成功经验和成效;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和人物,充分反映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理解、支持和良好评价。二是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师宗电视台《生活资讯》栏目开设以“文明祭扫、绿色环保过清明”为主题的电视专栏节目宣传弘扬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和护林防火等有关法规政策,总结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踏青遥祭、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现代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引导群众采取植树、献花等健康环保的祭扫形式,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祭扫陋习,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落实属地责任和文明执法。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摈弃攀比厚葬陋俗,并将丧葬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积极推行丧事俭办,破除陈规陋习。同时,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制造、经营棺木、纸人、纸马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对群众丧事大操大办、互相攀比、游丧、大搞封建迷信活动进行劝导教育。城区内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丧事活动按《师宗县关于整治县城殡葬陋俗的通告》(曲府登〔2017〕223号)进行处理。
由于县级财政资金紧张,暂时不能兑付殡葬改革工作经费,使得乡镇殡葬执法力量薄弱,部分农村地区的丧葬陋俗难以根除。县财政正在筹措经费,兑付相关工作经费,进一步强化乡镇殡葬执法力度,确保师宗县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