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云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规划指定“火把节”节庆场所推进绿色文明节庆的建议》交由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火把节是彝族文化的象征,是彝族的年节,是彝族传统中最为重要、最盛大的节日,在师宗已逐渐演变为全体市民的节日。火把节过后,城市街道上火把残留物、各种塑料袋、孔明灯残留物、各种饮料酒瓶、烟头等随处可见。延续至今,跟中国人重亲情、好热闹的心理一样,有着根深蒂固的传承意识。
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前规划发放告知书,倡导绿色文明节庆,建议政府部门联合执法,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火把等材料管控,市监部门对售卖孔明灯进行监管,城管部门加强对公共区域的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城管局一方面是加大宣传力度。协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屏幕等载体,开展以“保护环境,文明过节”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保护环境、防火安全、文明过节、移风易俗和《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开展文明过节对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的积极作用,推广生态、环保、文明、节俭的过节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愚昧落后的过节习俗,让市民逐步树立文明过节新风尚。另一方面是加强巡查管理。在节日期间,安排人员对公园、学校等重点区域及重点地段进行严防死守,对在城市管理明确的严管区、控制区,在主、次干道燃烧火把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对屡教不改者进行处罚,并及时做好焚烧后的垃圾清扫保洁工作,确保焚烧垃圾不过夜。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