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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师宗一级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结果公示

  • 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 2026-08-10 15: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将我局作出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示。

一、行政许可基本信息

许可事项名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许可决定书文号:师行审发〔2026〕12号

项目名称:师宗一级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项目

项目代码:2606-530323-04-05-463089

建设单位:师宗四季鲜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23MAKH86NJ0Q

建设地点:师宗县彩云镇长街村委会师宗俊城商砼对面

许可类别: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内容:同意《师宗一级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受理日期:2026年7月23日

许可决定日期:2026年8月7日

许可机关: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二、主要审批内容

(一)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5.65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

(二)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岩溶区二级标准。

(三)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4%、土壤流失控制比1.00、渣土防护率88%、林草植被恢复率94%、林草覆盖率19%。

(四)水土保持补偿费:39573.10元(征收面积5.65公顷,征收标准0.7元/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26862.7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5143.71万元。

(六)建设工期: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总工期24个月。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8日(共7个工作日)。

四、监督举报

公示期间,如对该行政许可决定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师宗县行政审批局反映:

联系电话:0874-5755616

电子邮箱:szxzwfw@163.com

通讯地址: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投资审批股

邮政编码:655700

反映情况请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相关证据,以便核实处理。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师宗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