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单位:
《师宗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调整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调整方案
为更好地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在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公平税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云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师宗县实际,综合市政建设、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兼顾相邻地块级次和便于征管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县城征收范围包括丹凤街道、漾月街道、大同街道三个街道的部分规划区域。具体如下:
东至大同小官庄村—大同木材交易市场,南至师宗职校—漾月招设村—大同小芦柴冲村,西至龙凤庄园—小石山村,北至师宗北收费站入口(具体见附件1);云南师宗产业园区矣腊片区、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曲靖昆钢嘉华水泥厂区以征收范围图为界(具体见附件2、3)。
1.县城一级地段:东至子午河,南至师宗职校—招设村,西至龙凤庄园—小石山村,北至师宗北收费站入口。
2.县城二级地段:县城征收范围内,县城一级地段以外的其他区域。
东至上鸭子塘村内道路,南至324国道与雄雨公路交汇处,西至师宗县致信魔芋科技食品有限公司雄壁镇老324国道旁,北至汕昆高速公路(具体见附件4)。
1.建制镇一级地段:东至上鸭子塘村内道路,南至324国道与雄雨公路交汇处,西至雄壁村搬迁点,北至汕昆高速公路。
2.建制镇二级地段:雄壁镇征收范围内,建制镇一级地段以外的其他区域。
东至温泉村委会,南至葵山中学,西至葵山变电站,北至葵山派出所(具体见附件5)。
1.建制镇一级地段:东至温则线,南至葵山镇新农贸市场,西至老乡政府,北至葵山派出所。
2.建制镇二级地段:葵山镇征收范围内,建制镇一级地段以外的其他区域。
东至彩云至槟榔村出口,南至师弥公路与彩师段交叉处(彩云临时交通检查站),西至彩云中学,北至彩云现代花卉产业园(具体见附件6)。
1.建制镇一级地段:东至小长山村,南至金叶路,西至明德小学,北至祥云路。
2.建制镇二级地段:彩云镇征收范围内,建制镇一级地段以外的其他区域。
东至师阿线与新师线交汇处,南至师阿线,西至竹基村委会大水塘,北至竹基冶炼厂(具体见附件7)。
1.建制镇一级地段:东至新农贸市场,南至师阿线,西至竹基村委会大水塘,北至竹基村委会火石山。
2.建制镇二级地段:竹基镇征收范围内,建制镇一级地段以外的其他区域。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曲靖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批复》(云财税〔2007〕250号)有关规定,师宗县城划分为两个等级,税额标准:县城一级地段年税额标准为5元/平方米,县城二级地段年税额标准为4元/平方米;师宗县建制镇划分为两个等级,税额标准:建制镇一级地段年税额标准为4元/平方米,建制镇二级地段年税额标准为3元/平方米。
(一)全县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一致。
(二)宗地坐落于不同土地等级边界交汇处的,按就高原则确定适用税额等级。
(三)师宗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国家税务总局师宗县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如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修订或重新发布的,按照修订或重新发布的文件执行。
(五)本方案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师政办发〔2008〕31号)同时废止。
附件(点此下载):
1.县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图(丹凤街道、漾月街道、大同街道)
2.县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图(云南师宗产业园区矣腊片区)
3.县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图(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曲靖昆钢嘉华水泥厂区)
4.雄壁镇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图
5.葵山镇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图
6.彩云镇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图
7.竹基镇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图
政策解读:关于《师宗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调整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