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师宗县境内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保障水文监测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云南省水文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划定师宗县境内水寨桥水文站的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范围,现公告如下:
一、水文监测河段周围环境保护范围
水寨桥水文站:沿河纵向以水文基本监测断面上下游各五百米的区域;沿河横向左右岸以缆道支架外十米为界。
二、水文监测设施周围环境保护范围
水寨桥水文站:以水文监测场地周围十米为界。
以上保护范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影响水文监测作业、妨碍水文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危害水文监测设施安全的活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