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7日09时52分许,在G78汕昆高速1685公里250米处(云南省师宗县境内),发生一起重型厢式货车碰撞道路施工现场封闭区域内作业车辆及人员的道路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9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师宗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漾月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师宗汕昆高速“2·27”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开展事故调查有关工作。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事故调查组对“2·27”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形成《师宗汕昆高速“2·27”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并报曲靖市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2025年5月13日,师宗县人民政府对《师宗汕昆高速“2·27”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并按规定公布了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安办〔2022〕30号)等规定和要求,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2025年11月10日,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漾月街道办事处、县交通运输局、县总工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参加,组成评估工作组,对事故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估内容
(一)处理建议落实方面。各有关单位是否根据师宗县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精神,落实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其他处理建议的情况。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方面。各有关单位是否逐项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包括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服务能力方面的具体措施和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等。
(三)监督检查情况。事故发生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作出处理。
(四)需要评估的其他事项情况。
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评估组听取了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曲靖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曲靖管理处陆良分处等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报告,核查了相关单位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核对了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罚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相关单位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要求,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已落实。陈*平犯交通肇事罪,师宗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5日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缓刑两年。曲靖市交通管理支队于2025年10月28日依法吊销陈*平的机动车驾驶证。2025年3月1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分别给予昆明志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罚款叁万元、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之规定,给予其法定代表人张*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昆明志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制定二级维护周期且未按期维护道路运输车辆,违反《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曲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师宗大队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给予其罚款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四、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三个方面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各有关单位吸取事故教训,开展隐患排查,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整改。
(一)吸取事故教训,提高政治站位。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曲靖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及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曲靖管理处陆良分处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将党建工作与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深度融合,以强党建推动强履职、保高速公路完好安全畅通。首先,强化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专题党课、主题党日活动,深刻认识交通事故防范工作的政治责任,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始终以如履薄冰的警觉和谨慎,抓细抓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杜绝口号落实、会议落实、文件落实。其次,加强工作跟踪督促,把部署过的每项任务、明确过的每条措施都落实到位,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事故发生以来,高速二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高速公路人、车、路等关键要素,加强路面执法监管,加大对高速公路路面的巡查频次和力度,持续定期开展辖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高速公路路产设施的完好性、涉路施工的合规性,重点开展高速公路入口货车称重检测的监督检查等工作,同时加强与高速公路运营单位的沟通协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5年,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曲靖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共开展路面执法巡查241趟次,巡查里程共计33762公里,投入执法车辆241辆次、执法人员513人次;中队共开展桥下空间专项整治81次,清除路面障碍物52次,劝离进入高速公路行人4起,协助修复轻微损坏隔离设施12处,开展高边坡检查100次,隧道安全监督检查62次,施工监管23次,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监督检查191次,向公路经营单位下发公路安全隐患告知函10份,开展安全保通保畅40次。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曲靖管理处陆良分处2025年累计开展检查702次,发现问题183项,整改完成183项,整改率达到100%。
(二)强化宣传教育,筑牢安全思想防线。立足执法监管职能,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2025年以来,高速二大队遵循“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将其作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公众安全意识的关键举措,全方位、多渠道积极开展普法活动。针对高速公路行车群体的受众特点,通过“安全生产月”和“路政宣传月”等重要活动,执法人员在收费站、高速服务区、公路沿线村庄等地,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过往司乘人员、村民进行口头讲解,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同时广泛开展“车停路肩内、人撤护栏外、远离停车点”等高速公路应急处置要点宣传,提升群众“知风险、防风险”的能力。累计发放宣传手册600余份,开展现场讲解200余次。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公众对交通行业法规的认知程度显著提升,安全出行、爱护路产路权的意识明显增强。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曲靖管理处陆良分处以“安全生产月”“全国安全教育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各类活动为切入点,借助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服务区以及公路沿线村庄等地,采用布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场咨询,以及利用高速公路沿线电子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等方式,向过往司乘人员与公路沿线村民普及公路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公众对交通行业法规的认知水平明显提高,安全出行与爱护路产路权的意识显著加强。2025年设立咨询台15个,主题展板15块,张贴或悬挂安全宣传标语15条,接受安全生产咨询达800余人次,发放书籍3本,宣传单2000余份,借助微信、QQ工作群发布宣传标语356条;内部组织员工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等专题片共计15场,参与人数223人;安排员工观看“五进”公益宣传片8场,270人次,联合路政在桥下、收费站沿线周边村庄等地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5场,40人次参与,联合驻地周边农村、学校、社区等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宣传活动1场,5人次参与。
(三)加强综合执法,深化隐患排查整治。聚焦高速道路安全关键环节,全面提升执法效能。高速公路二大队持续深化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公安交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三方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清零。一是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三方联席会议。二是强化联合排查整治。制定常态化隐患排查计划,重点整治防护栏缺失损坏、路面破损、标志标线缺失模糊等硬件隐患。三是提升应急处置效能。完善“一路三方”应急联动预案,优化事故现场处置流程,针对节假日车流量井喷式增长的特点,快速响应处置突发情况。与江召交警、陆良分处开展“一路三方”保通保畅及联合排查24次,出动执法车辆26辆次,执法人员83人次,开展超限运输联合执法6次,开展应急演练1次。共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66处。
五、评估意见
经评估组认真评估,师宗汕昆高速“2·27”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评估组认为:
(一)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已落实。
(二)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曲靖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及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细化工作举措,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落实了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六、下步工作建议
相关部门要深刻汲取师宗汕昆高速“2·27”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要求,切实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持续稳定。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属地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 - 2026)》,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在治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上出硬招,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动安全形势好转。保持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闭环管理。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曲靖支队高速二大队、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曲靖管理处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闭环管理,把事故隐患切实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深化“一路三方”协作机制,推动联勤联动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发展,共同筑牢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线。同时,要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宣传教育,大力营造道路交通安全良好氛围。属地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继续以辖区农村、学校、企业为主要宣传阵地,通过“村广播 + 宣传栏 + 流动宣传车”组合模式,定期播报行人上高速事故案例、进村入户开展“交通安全讲座”、发放图文并茂的宣传手册等方式,多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组织员工深入高速公路沿线村镇、周边企业,开展“上门送安全”活动,讲解行人上高速和超载运输的危害性,增强人们的道路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伤亡事故发生。
师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