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回应人民群众对宁静生活环境的迫切需求,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师宗县聚焦社会生活、施工、工业等重点噪声污染源,扎实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5年工作进展和成效
(一)健全噪声污染综合防治监督管理体系。2025年4月14日,报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县级部门职责分工清单的通知》;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评估;2025年师宗县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达标率均为100%,城市道路交通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0.5dB(A),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2.1dB(A)。
(二)完善噪声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群众生态环境问题投诉举报“接诉—核查—整改—回访—销号”全链条响应体系。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受理噪声相关投诉件19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受理噪声相关投诉件66余件,县教育体育局收到噪声相关投诉2件,处理回复率均为100%。
(三)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摸底调查,对超标排放的一律要求限期整改,倒逼企业更新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设施。新建项目必须落实“噪声环评”,杜绝“先污染后治理”。2025年,完成8家重点监管企业厂界噪声监测。
(四)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一是9个在建施工项目全部签订《爱国卫生暨噪声污染防治承诺书》,并编制《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二是建立“住建+卫健+城管”联合巡查机制,开展专项巡查3次,检查工地9家次;三是紧盯城区在建工程项目,累计开展日常巡查50次,累计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夜间施工审批共备案18起。
(五)加强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在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路段设置“禁鸣标识”,并加大对机动车违规鸣笛、渣土车沿途轰鸣等行为的巡查执法力度。同时,规范共享单车、电动车停放秩序,减少车辆乱停乱放引发的交通拥堵噪声。
(六)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通过现场核查、谈心谈话、法规宣讲等方式,劝导规范娱乐活动270余起,督促商户拆除违规高音喇叭900余户,严格落实“居民楼白天噪声不超过55分贝”的法定标准。
(七)扎实开展绿色护考。每年中、高考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师宗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制定详细的《中考、高考工作方案》,综合全县各部门的力量,全力保障中、高考工作顺利开展。
(八)推动宁静小区建设。根据国家、省制定的宁静小区建设标准或技术规范,积极推进宁静小区建设工作。2025年计划建成5个宁静小区:桐乐凤凰别院、荣海·滨河艺墅、荣海·滨河书院、宏华·青云府、荣海一号小区一期。
(九)营造全社会防控噪声良好氛围。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以“6·5”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契机,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活动。县住建局联合社区、物业开展“健康工地进社区”活动3场,发放“噪声防治+健康防护”宣传资料1000余份。县公安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主动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全年累计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社区微信群推送知识等方式,开展噪声防治宣传活动3场,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宣传活动,累计发放通告80份。
二、存在困难与问题
(一)执法取证存在难点。日常监管执法中由于噪声污染源分散、动态变化、取证困难、认定复杂,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更新成本高,企业或单位整改动力不足等问题相互交织,导致控噪声行动难以一蹴而就,需要监管强化、技术升级、公众参与等多方面综合推进。
(二)跨部门协同衔接仍需优化。虽建立了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但在数据共享、执法联动等方面仍存在衔接不畅问题。
(三)法律法规宣传覆盖深度有待加强。宣传的精准度和覆盖面仍需进一步拓展,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文明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县级部门职责分工清单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部门噪声污染防治职责,避免“责任空转”、“推诿扯皮”。
(二)强化源头防控。通过严格环境准入和技术引导,从源头降低噪声排放。强化项目环评审批,对工业企业可能产生噪声的项目,明确要求配套建设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设施,确保投产后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引导企业、施工单位从设计、生产环节优化工艺,减少噪声源强度。
(三)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与公安、住建、城管、街道社区等单位的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难点问题,推动形成更加紧密高效的噪声污染联防联控体系。
(四)强化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利用新媒体平台、典型案例解读等形式,开展更具针对性和影响力的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五)强化公众参与。构建多元参与格局,凝聚治理合力。畅通噪声污染举报渠道,及时核查处理群众举报,反馈结果,保障公众监督权。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