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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师办通〔2019〕58 号),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是师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全县森林、草原的生态保护修复及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森林、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森林、草原的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森林、草原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湿地公园、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定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子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子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子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申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市林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生态修复股、生态保护股、森林草原灾害预防股和机关党委。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师宗县国有五洛河林场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师宗县国有五洛河林场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5人(离休0人,退休5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0人。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师宗县国有五洛河林场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实有无编制车辆5辆,原因是:2017年7月以前森林防火及林业生产使用车辆受国家车辆编制限制,落户于师宗县五洛河林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保护优先,在资源管护、项目建设中厚植生态文明底色
一是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更新林长及责任区,设立县级总林长2名、总督察1名、副总督查2名、县级林长14名,确保了责任区林长不空缺;乡镇(街道)根据责任区领导变动及时调整更新,保障责任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连续性;发放护林员巡护手册1305本、林长制工作手册200本;印发《师宗县总林长关于认真开展巡林工作的命令》《师宗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县级林长开展巡林工作的紧急通知》《师宗县2024年呈县级林长巡林关注推动任务清单》,按期推进林长制重点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各级林长的巡林工作;加强对护林员巡护培训,目前已培训10次300余人;完成县级林长巡林44次、乡级林长巡林1249次、村级林长巡林2300次,实现从林长制到林长治。
二是切实抓好森林草原资源管护。师宗县“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19.36万立方米,其中国有7.33万立方米,集体12.03万立方米。采伐限额按森林类别分:商品林采伐限额17.03万立方米,公益林采伐限额2.33万立方米,在商品林采伐限额中人工商品林年主伐限额指标15.82万立方米,采伐指标一次性下达到各乡镇(街道),国有五洛河林场、南盘江林业局。完成2024年第1期国家森林督查下发图斑499个409.6055公顷的外业调查举证内业信息录入工作。2024年第2期林草湿综合监测图斑547个483.7746公顷,外业调查举证工作。
三是纵深推进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全县共有监测寄主树种134.0531万亩,监测率100%。防治面积0.75万亩,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为100%;苗木产地检疫438.7715万株,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未发现检疫性病虫害;圆满完成师宗县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并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开展“护松”执法专项行动3次、出动车辆7车次、人员28人次,对7户苗木经营业主、54户木材经营业主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未发现违法从县外、省外调运松木的情况;积极开展楚雄腮扁叶蜂、红火蚁等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防治成效显著;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全部用于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
四是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2024年我县森林草原防火林火各项控制指标均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内。认真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社区)签订责任书115份,林业办与护林员签订了责任书1253份,发放户主责任书120000份。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落实“五员”及“五种人”的监护责任,指定监护人,落实“五种人”监护责任362人,全县共科学设置16个火源检查点。共计发放户主责任书12万份、刷新宣传标语445条,召开县乡两级森林防火专题会议70余次,出动宣传车辆5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悬挂五彩旗100组。2024年度森林防火期间,县林草局筹备经费10万元,采购了无人机1台,安装勾图软件1套;采购望远镜2架;制作森林防火宣传手册12000份、森林防火宣传单20000份、卡口宣传版面16块、森林防火宣传横幅28条、森林防火宣传手提袋2320个。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生态提质、产业增效中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稳步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实施。投资850万元实施2024年度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1万亩退化林修复、2万亩封山育林,目前退化林修复工程完成了采伐抚育辅助修枝割灌面积3000余亩,更替修复造林清理整地面积2000余亩,待清理整地结束后,马上进行油茶、杉木栽植;封山育林工程制作安装封山育林标志牌,施工方与护林员签订了管护协议进行巡山护林;2024年完成天保工程管护任务216.49万亩。完成2023年度中央财政森林修复(抚育)项目地块落实1.7万亩,完成2024年度中央财政森林修复(抚育)项目地块落实0.5万亩。完成2024年度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落地上图0.59万亩。编制完成南林局加工厂管护站、国有五洛河林场南丹山管护站及油茶采穗圃管护站等3个2023年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建设实施方案。完成2020年退耕还林地块落实0.75737万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落地上图数据复核5.9万亩。2024年,我县实施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260.06公里,其中新建71条,共计213.263公里,改建20条,共计47.798公里。项目计划于2024年年底全面竣工,目前已完成开挖土方工程量50%。
二是稳步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积极做好要素保障工作,共上报审核永久使用林地8件,面积3.6667公顷;临时使用林地4件,面积18.2840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使用林地3件,面积335.86公顷;永久使用草原1件,面积0.6535公顷。师宗县2024年检验苗木26批次,检测主要造林树种8个,保证了出圃苗木质量达到Ⅰ、Ⅱ级合格标准。
三是扎实开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常态化管理。按师宗现有的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类别对师宗师宗南丹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师宗菌子山市级自然保护区、曲靖珠江水系水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五洛河片区)、曲靖珠江水系水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五洛河片区)、师宗东风水库县级自然保护区、师宗大堵水库县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常态化管理巡查巡护;结合省级第二轮环保督察和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对全县自然保护地开展专项行动,对自然保护地内涉违法违规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整改,长效坚持,有效遏制涉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行为。在3月3日当天,组织开展第11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野生动植物智慧保护体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积极向广大群众传递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引导民众共同关注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及时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宣传和物资储备,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支持,2024年共争取到防范野生动物肇事宣传材料及处置物资1605份,其中宣传警示牌45块、宣传海报450份、宣传折页1000份、捕蛇钳30个、装蛇袋30个、防护手套30双、夜间处置灯9个、野生动物救助笼9个、野生动物急救箱5个,物资大部分已分发到位,为防范野生动物肇事提供有效保障;另一方面,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村镇集市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安全防范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页1000余份,极大减少野生动物肇事事件发生;认真组织会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公司师宗分公司,积极开展2024年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宣传和肇事理赔,目前正在进行中;加强对省道S11师丘高速公路建设红椿移植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为有效提高红椿移植成活加强技术保障,对保障地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群落稳定提供有效保障。
四是积极加快林产业发展。2024年,林草局拟招商引资项目为五洛河森林种养殖基地,项目总计划投资6000万元,此项目已上报至发投集团。完成师宗县云南华隆重楼种植科技有限公司林下经济重点项目申报,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该项目已上报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国有五洛河林场改革后续工作任务:国有五洛河林场2024年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2024年度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该项目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项目建设内容新种植大厂茶80亩,位于五洛河林场普槽河林区未汪沟2023年商品林杉木采伐迹地内;抚育管理已建大厂茶特色经济林基地120亩;抚育管理已建香椿特色经济林基地150亩;新建蓄水池二个每个50立方米(含供水设施)。项目总投资69万元,申请欠发达国有林场补助资金69万元。该项目已竣工,下步将组织开展验收工作。我县2024年出圃各类苗木1878万株。其中:川滇桤木500万株,柳杉240万株,圆柏360万株,华山松307万株,云南松301万株,藏柏70万株,墨柏30万株,侧柏70万株。除保证我县大部分用苗外,其它苗木全部出售到周边地区。全县共计有木材加工企业85家,其中大同67家,其它8家分布在县城周边,彩云10家。主要产品有环保细木工板、集成板、建筑模板、木龙骨、方条、拼板、木制家具、机制木炭等产品。原木收购价格在700元左右每方,林产品加工从业人员1000余人,上缴利税300余万元,年收购原木15万方左右,原料来源主要从县内五龙、高良、龙庆收购,其余从周边县区收购。2024年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85份,开展安全、消防、环保、原料来源检查3次,共计排查出安全隐患60余处,已督促企业立行立改。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7,852,699.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199,682.95元,占总收入的98.6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0.00元);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53,016.76元,占总收入的1.3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2,697,541.09元,下降52.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3,026,809.85元,下降53.24%;主要原因是:师宗县五洛河林场:国家减少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投入;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公益林补偿等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329,268.76元,增长101.71%。主要原因是师宗县五洛河林场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2023年度森林火灾损失。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7,406,467.99元。其中:基本支出20,294,048.08元,占总支出的42.81%;项目支出27,112,419.91元,占总支出的57.1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3,230,371.73元,下降52.8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87,633.21元下降7.26%;主要原因是:师宗县国有五洛河林场:退休职工死亡减少事业单位离退休及减少森林资源管理投入;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由于机构改革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51,642,738.52元,下降65.57%;主要原因是:师宗县国有五洛河林场:国家减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投入;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公益林补偿等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2024年度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94,048.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044,398.47元,占基本支出的93.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9,649.61元,占基本支出的6.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112,419.9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39.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
(2)节能环保支出8,737,300.00元,其中:木材公司社保及管护费1,277,400.00元,森林城市建设绿化服务费30,000.00元,生态护林员管护费7,354,900.00元,2024年度中央财政森林修复(抚育)项目75,000.00元,
(3)城乡社区支出330,985.60元,主要用于火灾保险。
(4)农林水支出14,648,498.27元,其中:2024年县级机关义务植树经费50,000.00元,2024年县级森林防火经费210,000.00元,退耕还林还草项目499,800.00元,天保工程人工造服务费40,000.00元,2016年核桃提质增效服务款40,000.00元,2020年森林植被恢复服务费13,000.00元,2017年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款140,200.00元,2023年森林火灾保险项目300,000.00元,非税收入补助资金195,571.25元,公益林护林员管护费1291100元,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2,806,400.00元,2024年护林员意外保险121,300.00元,非税收入列支补助资金43,672.00元,单位自有资金149,295.02.元,2022年抚育中幼林补助37,000.00元,2022年森林病虫害防治40,000.00元,林草湿荒普查711,760.00元,草原监测管护30,000.00元,退耕还林还草补助7,929,400.00元,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1,400.00元,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
2.师宗县国有五洛河林场
(1)死亡抚恤项目经费147,889.60元,主要用于发放12名遗属生活补助及2名退休职工死亡一次性补助。
(2)森林管护项目经费1,421,647.00元,主要用于发放委托森林管护人员及乡村护林员劳务费。
(3)社会保险费项目经费361,094.42元,主要用于缴纳委托森林管护人员社会保险费。
(4)森林资源培育项目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兑现人工造林3000亩劳务费。
(5)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防火物资储备。
(6)生产发展项目经费682,476.00元,主要用于大厂茶150亩基地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68,697.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7%。与上年相比减少53,357,795.45元,下降53.24%,完成年初预算的223.63%。主要原因是:师宗县国有五洛河林场国家减少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投入。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公益林补偿等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45,852.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完成年初预算的97.76%。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减少。
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940,391.04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755,543.91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38,389.2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211,528.60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死亡一次补助及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2,69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完成年初预算的97.81%,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导致机关行政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主要用于: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95,681.2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67,684.8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329.1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其他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520,041.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5%,年初无此项预算。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不纳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
2110401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1,950,000.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和生态护林员管护经费支出。
2110501节能环保支出-森林保护修复-森林管护2,171,647.00元,主要用于发放委托森林管护人员及乡村护林员劳务费和车辆维修维护支出1,421,647.00元。木材公司管护费及社会保险750,000.00元。
2110502节能环保支出-森林保护修复-社会保险补助888,494.42元,缴纳委托森林管护人员社会保险费361,094.42元,木材公司社会保险527,400.00元。
2110599节能环保支出-森林保护修复-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5479900元,主要用于2023年、2024年度中央财政森林修复(抚育)项目作业设计75,000.00元,生态护林员补助5,404,900.00元。
2119999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30,000.00元,森林城市建设绿化3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9,909,350.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2%,完成年初预算的205.23%,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不纳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
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9,969,898.41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支出。
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4,317,773.20元,主要用于师宗县国有五洛河林场在职职工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及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运转支出。
213020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527,000.00元,主要用于中幼林抚育支出、义务植树及2018年天保工程人工造服务支出。
2130207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833,060.00元,主要用于林草湿荒普查及购买2024年护林员意外保险。
213020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097,50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林补偿及公益林护林员管护费支出。
213021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执法与监督239,243.25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213022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产业化管理53,000.00元,主要用于2016年核桃提质增效及2020年森林植被恢复服务。
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2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防灭火工作、物资储备及应急管理等支出。
2130238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退耕还林还草8,429,200.00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支出。
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40,200.00元,主要用于2017年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支出。
2130505农林水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生产发展682,476.00元,主要用于特色经济林大厂茶150亩基地建设。
2130803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森林火灾保险项目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09,3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完成年初预算的96.1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1,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不纳入年初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9,000.00元,决算为182,389.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642.94元,下降14.3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0元,决算为163,545.9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67%,完成年初预算的93.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0元,决算为18,84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33%,完成年初预算的42.8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193.94元,下降12.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449.00元,下降28.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8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449.00元,下降28.3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上年度拖欠公务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2,389.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642.94元,下降14.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上年度拖欠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0元,决算为163,545.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18,8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6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上年度拖欠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3,193.94元,下降12.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49.00元,下降28.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8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449.00元,下降28.3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精神,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逐年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营林造林、森林防火、林政执法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对我单位业务指导及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0,273.41元,比上年增加255,676.64元,增长33.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非税收入补助资金纳入了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管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培训、专用材料购置、委托业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55,217,948.59元,其中,流动资产5,837,438.33元,固定资产46,106,942.6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896,535.00元,无形资产203,098.88元(净值),其他资产1,173,933.7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58,940.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4,266.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12平方米,账面原值327,375.35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584平方米,账面原值224,8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2,175.6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1,599.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46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60,137.9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2,194.0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99,996.0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县林草局参加当地社保的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指县林草局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含生育保险)。
十、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反映专项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森林管护(项):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社会保险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项):反映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支出。
十一、林业和草原(款):反映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机构(项):反映用于林业和草原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反映除国家公园外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能力提升、生态补偿、生态保护和修复、科研、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产业化管理(项):反映产业化管理方面的支出。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行业标准、政策法规、规划规程制定,生态保护及项目的可研、评审评估、绩效评估、检查验收,资金资产监督管理,统计调查与数据分析分布,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十二、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反映防治森林草原火灾、自然水旱灾害等方面发生的支出。
十三、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监督索引号53032312047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