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5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农〔2025〕41号)、《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批复》(师政复〔2025〕9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1002 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等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优先选择前期工作到位的项目,将资金尽快落到具体项目,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及项目明细表
附件2:2025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师宗县财政局
2025 年 6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