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恒泰矿业有限公司大普安煤矿拟对45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委托云南景太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现根据国家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首次信息发布。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20年省煤矿整治重组系列文件要求及会议精神,师宗县煤矿整治重组“两清单”通过省、市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认,师宗恒泰矿业有限公司大普安煤矿作为整合主体与师宗县金鑫矿业有限公司金鑫煤矿整合,整合后规划规模为45万吨/年,矿区范围由15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1.5972km2,开采深度+2023m~+1400m。煤矿于2024年7月29日取得整合重组扩大矿区范围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5300002009011120003975,有效期至2032年7月28日。现为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的正常生产矿井。矿井工业场地利用现有工业场地,采用斜井开拓方式,投产时布置1个综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采用分区式通风。井下煤炭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辅助运输采用轨道运输。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师宗恒泰矿业有限公司大普安煤矿;
单位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雄壁镇大舍村委会大普安村;
联系电话:137 6969 919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云南景太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工1866908904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建设单位将在工程《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22日(共十个工作日)。
师宗恒泰矿业有限公司大普安煤矿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