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鸿源矿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报批的《师宗漾月兴源石材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曲靖市师宗县漾月街道落笼村野蒜塘。项目于2021年11月3日取得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30323-10-03-016767。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1万元,占总投资的10.67%。2024年11月8日,因开采规模由40万吨/年变更为60万吨/年到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项目信息变更。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规模发生重大变动进行重新报批,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扩建后矿区面积为0.1174km2,开采标高为1951m~1858m,开采规模为60万吨/年,矿区范围为5个拐点圈定。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专家组评审意见和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委员会审查意见,同意建设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述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的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 “三同时”制度。
三、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师宗县鸿源矿业有限公司自主承诺,将矿界西侧拐点坐标(坐标:X 2742370.05,Y 35399514.27)向东平移缩回100m,并将缩回区域按照安全设计做出安全平台并覆土绿化,该工程在项目建成验收前完成。
(二)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不外排。
(三)施工场地设置洒水喷头适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砂石料统一堆放,露天堆存时做好遮盖和洒水抑尘;土石方开挖采用湿法作业。
(四)施工过程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区内部回填;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按当地城管部门的要求处置。
(五)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矿区外围雨水截流外排。采区、工业场地及表土堆场分别设置1236m、115m、102m的截水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池(400m³),沉淀后回用于矿区降尘,不外排;在工业场地出口外侧设置1个洗车平台,用于运输车辆车身及车轮冲洗,冲洗废水经沉淀池(50m³)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m³)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40m³)处理,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六)爆破、铲装粉尘利用1台移动式雾炮机进行降尘,凿岩钻孔粉尘选用移动式潜孔钻机自带收尘除尘装置,并利用洒水车对工作面进行洒水降尘。表土堆场设置挡土墙,坡面顶部用防尘网覆盖;破碎工段设置在一个密闭的彩钢瓦大棚内(仅留车辆进出通道),大棚顶部设喷淋设施并做到全覆盖。振动给料机进料口、破碎进出料口、筛分落料口设喷雾设施,将筛分制砂加工场地和成品堆场设置在一个密闭的彩钢瓦大棚内(仅留车辆进出通道),大棚顶部设喷淋设施并做到全覆盖。筛分及制砂工序分别设集气罩(共4个),统一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排放;皮带运输机的进料点和落料点进行喷雾降尘,输送皮带采取密闭措施,并在下料口处增设溜槽+防尘帘布;运输车辆洒水增湿,加盖篷布。对工业广场、表土堆场、废土石堆场用洒水车定期进行洒水降尘,表土堆场、废土石堆场覆盖防尘网进行抑尘。
(七) 将破碎机、筛分机等固定机械设备置于防尘大棚内,破碎机及筛分机基础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维护管理、设置限速标识,降低噪声。
(八)项目开采产生的剥离表土规范暂存于表土堆场(1300m²),用于采空区覆土绿化使用;废土石规范暂存于废土石堆场(150m²),用于采空区回填;布袋除尘器收尘经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沉淀池沉渣由矿山派专人进行定期清掏,自然干化后全部送入表土堆场进行堆存,并及时进行压实、推平,后期用于采空区回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并全部作为农肥使用。隔油池油污由专人清掏收集于塑料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九)废机油采用密闭的专用容器进行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并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严禁外排。
四、项目建成后,请及时办理排污许可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环保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本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在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请师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监察工作,确保环保设施按照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中的要求落实,并投入使用。
附件:附件2、3项目审批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