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
公开单位:师宗县卫生健康局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者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 | 行政处罚的依据 | 履行方式及履行期限 | 备注 |
1 | 师卫医罚[2025]02号 | 李XX非法行医案 | 李XX | 无 | 无 | 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诊所备案凭证》;本人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设置诊疗点擅自行医 | 1、责令立即停止非法诊疗活动。2、没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文号:师卫医保决【2025】0104001号)的药品、医疗器械,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主动履行 2025年8月28日前 | 2025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