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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高良壮苗瑶族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高良壮苗瑶族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高良壮苗瑶族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师宗县高良壮苗瑶族乡中心学校在县教育体育局及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放在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全乡小学教职员工履职尽责,齐心协力、开拓进取,开创了教育工作新局面,取得新的成绩。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关于教育的决议,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工作。拟订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小学县级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加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8.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职称改革,主管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归口管理全县国民学历教育;规划、协调和指导各种学历后的继续教育;制定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各类招生考试、成人自学考试和相关的社会考试工作。
10.领导所属学校的党群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指导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纪检、行政监察、信访、审计和行风建设。
11.负责直属单位、学校的人事管理工作。
1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
13.承办师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建引领,以德立校。
一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明确责任,统一思想,强化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严把发展党员关口,2023年吸收党员1人,预备党员1人,发展对象5人,入党积极分子8人,党员队伍不断壮大。二是完善例会制度,改进管理模式,确保学校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发挥党组织在学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学校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强化大思政课教育,促进教职工思想政治觉悟提高。各支部强化党建基础工作,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课学习及主题教育,本年度6个支部合计召开党员大会70余次,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0余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总支组织到高良洛业沟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1次活动,积极推进第二批主题教育。二是以道德教育为核心,促进良好的三风形成。全面落实“三全育人”,培养学生良好品德、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感,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和社会实践,促进学校全面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注重德育课程建设,将德育教育贯穿于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三是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刻剖析抓思想。高度重视思想道德建设和师德师风工作,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求全体党员、教师严于律己,敬岗爱业,深刻剖析抓思想,把握时代的脉搏,树立良好的竞争意识、服务意识。强调师爱的深层次是理解、尊重、信任和包容学生,以人为本,以爱育人。教师明确在工作中懂规矩、讲纪律、守法律的重要性。学校加强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加强警示教育,签订师德承诺书,进行师德师风自查自纠,结合家长反映问题,排查整改,促进转变教师工作作风。
2.规范教学教研常规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一是坚持质量为根本,强化教学常规落地见效。组织修改完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和教研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加强常态化月查督导管理、集中检查和抽查管理。全年组织乡级教学常规检查4次,校级常规检查10次;二是不断强化教师培训,教师在学习、交流、实践的过程中,把新的教学理念渗透到教学中。选派教师跟岗培训、网络研修等,全年共培训620人次,其中国家级培训87人次,省级培训481人次,市级培训4人次,县级培训48人次。三是加强校本教研,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重视多层次、多级别的校本教研活动。精准把握新课标方向,加快教师专业成长步伐,全年组织乡级教研6次,校级教研76次,与外县外地交流5次,组织教师参与教学观摩研讨活动6次,全年参与教研1264人次。骨干教师队伍不断壮大,认定县级骨干教师15人。四是积极组织教学竞赛活动。4月4日,举办民办幼儿园教师技能竞赛活动。4月10日至24日,组织开展全员教师(142人)课堂教学竞赛活动,通过初赛(142人)、复赛(32人)、决赛(8人)三个环节的角逐,竞选出一等奖12名,二等奖25名。组织参加县级“同课异构”教学技能竞赛活动,荣获县级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组织参加省级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荣获一等奖39人,二等奖27人,三等奖11人。组织乡级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荣获一等奖4人,二等奖6人。参加省级信息技术素养大赛荣获二等奖2人。中心完小申报县级课题《民族山区小学生自主阅读方法实践研究》,现已结题。五是落实“双减”,实现课堂增效。将“双减”工作要求落实在常规工作的方方面面,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主阵地,“双减”的前提是课堂增效,课堂增效的起点是教师对课标、教材研读、把握、执行。教师们借助学校的教研常规工作,推进教学改革,提高课堂实效,优化作业设计。六是加强课程管理,强化课后服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提高课程质量,全面推进课程改革和新课标的落实,坚持课堂教学主阵地,注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帮助学生巩固课堂所学知识,拓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强化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1530”警钟长鸣,安全工作持之以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抓安全。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原则,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政策和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始终把安全管理纳入学校管理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承诺书,严格安全检查、整改、考核和责任追究。二是强化日常管理,规范措施抓安全。加强校门管理,落实请销假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定期开展管制刀具等违禁品清缴,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定期与家长进行沟通联系,了解学生的情况,共同维护学生的安全,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三是强化安全教育,增强意识抓安全。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教育,开展防灾避险逃生安全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演练,培养师生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开展各类安全警示教育,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四是突出关键重点,开展专项抓安全。明确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预防溺水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重点,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开展专项检查8次,落实专项整改6次,开展专项教育13次。3月16至17日,各校(园)组织开展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活动。3月27日,各校(园)组织开展第28个“全国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8月31日至9月1日,对全乡13所小学、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情况进行督查。9月12日,鲁古民族幼儿园邀请高良派出所警官走进校园,开展以“警幼零距离,安全伴我行”为主题的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1月1日,对全乡各校(园)的校园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12月5日,中心完小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活动。11月3日,高良民族幼儿园、坝林完小临时办学点特邀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护航助成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11月9日,中心完小举办法治教育专题讲座。12月4日,组织开展了宪法晨读系列宣传活动。本年度共发放防溺水、森林防火、交通安全、防电信诈骗等安全宣传册及告家长书14000余份。全年未发生校园安全事故,保持全年平安稳定。
4.深入开展德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一是创新德育活动形式,丰富校园生活。组织开学典礼、规范升旗仪式,组织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开学第一课,开展主题班会、组织三八、六一、国庆等节庆活动,特别是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创建工作,通过举办文艺比赛、运动会等活动,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提高道德素质。二是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三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各校教研文化、活动文化,强化以壮族、苗族、瑶族文化为载体的民族团结进步文化,促进学校校风、教风和学风,形成了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三是加强德育与学科教学的融合,加强课程落实。在学科教学中,教师应有意识地融入德育内容,例如在道德与法治课上强调爱国主义精神、在数学课上培养逻辑思维等。这样可以让学生在日常学习中潜移默化地接受德育熏陶。四是树立榜样,引导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师以身作则道德榜样。开展表彰奖励活动,推荐表彰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开展“文明之星”“学习之星”“进步之星”“安全小卫士”等表彰活动。
5.优化学校布局调整,改善办学条件。
一是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调整,收缩小规模学校。促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2023年9月将笼嘎小学撤并,学生到就近的中心完小就读,将纳厦小学四年级、团坡小学四年级并入鲁古完小集中办学。逐步解决教师数量不足,结构性缺编等问题,促进全乡小学教育事业发展。二是加强办学条件改善,保障教学实施。逐步改善各校食堂条件,更新添置了各校食堂设施设备,逐步改善各校办公设备,更新添置了部分学校课桌椅、电脑、打复印机等办公设备,逐步改善教学条件,更新添置了音乐、体育、美术等方面的器材设备。逐步改善部分学校硬件条件,完成雨厦完小蓄水池建设,鲁古完小供水设施建设,中心完小挡围墙建设,民族幼儿园竣工验收。
6.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激发队伍活力。
以《师宗县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促进管理出实效、质量出实效。严格执行与之配套的13个附件,教师县管校聘常态化,激发教师队伍整体活力,努力打造师德高尚、纪律严明、业务精湛、活力奋发的教师队伍。2023年乡镇调动8人,城区学校遴选3人,县外遴选2人,乡内交流13人;2023年共发文任命完小校长及中层干部6人。完成特岗转编9人。免试安置优秀运动员1人。
7.宣传教育工作,有声有色。
一是丰富多样的宣传内容。认真办好《高良教育通讯》,编辑12期共134篇,广泛宣传高良中心学校办学理念、教育成果、优秀案例等,使公众对高良教育有更全面的了解。二是多元化的宣传渠道。充分利用高良乡中心学校微信交流群扩大宣传覆盖面。本年度在七彩云南、今日头条、曲靖M、师宗融媒、师宗教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表信息118篇。2023年县教体局考核总分1740分,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中排名第一。
8.规范人事工作,突出人员管理。
一是制定清晰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县管校聘、考勤制度,职称晋升、岗位竞聘、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确保各项人事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二是建立完善的岗位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任职资格,确保教职工清楚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也有助于进行人员管理和调配。三是实施绩效管理。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定期对教职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激励优秀教职工,帮助表现不佳的教职工改进工作。四是做好教师岗位晋升、校长职级申报、职称申报、各级评选评优工作。3月完成高级教师七级晋升六级岗位36人,一级教师九级晋升八级岗位3人,一级教师十级晋升九级岗位3人。4月推荐校长职级申报19人。5月推荐教师职称申报高级36人,一级13人。9月完成二级教师岗位十二级晋升十一级1人。评聘高级教师26人(其中在编教师23人,聘用教师3人)。转正定级4人。定职(二级教师)5人。11月评聘一级教师7人。本年度受省级表彰1人,市级表彰3人,县级表彰5人,乡级表彰42人。新签《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0人。年度师德考核优秀76人,合格74人。年度履职考核优秀28人,合格120人,试用期不定等次1人。
9.开展示范创建,促进学校特色鲜明。
一是开展文明学校创建。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并申报创建计划和目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优化校园环境,推进文化建设。本年度创建了坝林完小、雨厦完小县级文明学校,鲁古完小、中心完小市级文明学校。二是开展绿美校园创建。紧紧围绕创建任务和目标,组织师生共同参与植树、种花、清理垃圾等环保活动,让大家亲身体验环保行动的乐趣和意义。在校园内推进绿化建设,增加绿色植物的种类和数量,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可以建设花园、草坪、树木园等绿化区域,为师生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确保校园环境得到持续改善。2023年度创建坝林完小等9校县级绿美校园,创建高良中心完小市级绿美校园。三是开展高良中心学校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创建。结合高良乡实际,充分挖掘资源,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五个认同”思想根基,义务教育“五育并举”教育根基,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5月17日,中心完小举办“民族团结一家亲,唱响和谐主旋律”合唱比赛活动。6月3日至4日,举办庆祝六一儿童节“特色办学,浇灌民族团结进步之花”艺术展演活动。9月28日,中心完小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10月11日,鲁古完小、纳厦完小联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9月16日,召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题会议。本年度编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简报》共10期。
10.加强后勤服务,做好教学保障。
一是本着"后勤服务于教学,后勤服务于师生"的宗旨,加强常规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扎实稳妥地推动各项工作的进程。二是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制度、资产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制度等,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三是提高服务水平,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食堂服务水平,规范食堂工作人员工作要求,加强膳食管理。做好物资保障,根据教学的需要,及时采购和补充各种教学物资,确保教学的正常进行。完善设施设备,根据教学的需要,完善教学设施设备,确保教学正常进行。四是学生资助经费发放到位。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段资助1736人,资助金额839500元,学前教育困难幼儿资助424人,资助金额63600元;“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助学金资助40人,资助金额40000元;发放2022年“99公益日”博爱珠江源助学项目资助1人,资助资金1200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资助90人,资助金额408500元。2023年秋季学期:上海爱心人士扶持贫困优秀学生10人,扶持资金125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段资助2094人,资助金额1021000元,学前教育困难幼儿资助472人,资助金额70800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资助67人,资助金额155500元。“爱德基金会e万行动”孤儿助养金发放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6人,助养金额12200元。3月21日,上海宝山区企业沪滇项目“爱心餐桌公益计划”捐赠仪式在我校举行。4月27日,师宗县妇联携上海宝山区妇联、上海博士娃幼儿园募集的2000余件暖心衣物深入到戈勒完小开展“情牵沪滇、暖意相伴”关爱活动。5月5日,云南盛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王老五到科白完小开展爱心捐赠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教处、教研室、教导室、财务室、总务处、工会。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师宗县高良壮苗瑶族乡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师宗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高良壮苗瑶族乡中心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3301人。年末遗属17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校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校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校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高良壮苗瑶族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3,895.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50.46万元,占总收入的96.2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5.34万元,占总收入的3.7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2.94万元,增长6.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0.88万元,增长5.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52.06万元,增长55.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相对于上年对增加;该单位2022年9月秋季开始收课后服务费,2023年收取全学年课后服务费,故差额较大;财政较去年支持教育力度加大,拨款执行力加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高良壮苗瑶族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3,89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1.65万元,占总支出的94.09%;项目支出229.83万元,占总支出的5.9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88.71万元,增长8.0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0.88万元,增长6.73%;项目支出增加57.83万元,增长33.6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中发放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提高部分;财政较去年支持教育力度加大,拨款执行力加强;该单位本年度欠债工程减少,故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高良壮苗瑶族乡中心学校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61.6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70.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1.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高良壮苗瑶族乡中心学校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9.8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支出52.0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2.高良中心完小护坡挡墙专项资金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挡墙建设;
3.高良中心完小围墙建设专项资金支出18.2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围墙建设;
4.课后服务收费资金支出139.63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日常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高良壮苗瑶族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0.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7%。与上年相比增加182.17万元,增长5.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中发放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提高部分;财政较去年支持教育力度加大,拨款执行力加强;该单位本年度欠债工程减少,故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953.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公用经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8.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5%。主要用于支付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8.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高良壮苗瑶族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高良壮苗瑶族乡中心学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师宗县高良壮苗瑶族乡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678.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2.05万元,固定资产1,456.7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9.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4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4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校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补助收入:指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32306036001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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