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2号:师宗县竹基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 师宗县审计局
  • 2024-02-04 09:05


2024年第2号(总第164号)

二〇二四公告)

 

 

 

 

 

 

师宗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SHIZHONG 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24年第2

总第164

 

师宗县审计局

 


师宗县竹基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决算以及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师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108日至20231217日,对师宗县竹基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竹基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 

竹基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收入决算数4113.9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948.34万元的211.1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3976.4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948.34万元的204.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3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0.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其他收入决算数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竹基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支出决算数4113.9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948.34万元的211.1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976.4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948.34万元的204.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3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0.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2022年决算情况: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113.93万元,本年支出4113.9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竹基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有关资料基本能真实地反映其2022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在预算执行及财务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依法报告接受增加专项转移支付21655952.61元。

(二)预算执行及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库存现金账款不符94716.68元。

3.未按规定处理多发工资及住房公积金18464.85元。

4.未按规定列报支出39914元。

5.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143330元。

6.未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92136.27元。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

7.违规报销会议费298409.66元。

8.违规重复报销会议伙食费3600元。

9.多报销会议伙食费480元。

10.超预算支出培训费49594元。

11.竹基镇人民政府无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41460元。

12.未按规定报销公务接待费25480元。

13.无公函进行公务接待17次。

(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4.违规出借财政专户资金400000元,已收回100000元,剩余300000元未收回。

15.违规改变财政专户资金用途190140元。

(五)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6.固定资产未入账705081元。

17.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60305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师宗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问题1竹基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规范预算管理行为,在今后年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接受增加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针对问题2,竹基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查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针对问题3,竹基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已收回的多发工资及住房公积金18464.85元上缴县级国库。针对问题4,竹基镇人民政府今后应当严格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在规定科目列支相关费用,真实反映预算支出情况。针对问题5,考虑到竹基镇实际情况,审计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2021年第一批商贸及招商引资专项资金62600元不再处理,对于剩余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80730元,竹基镇人民政府应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将资金归还原渠道。针对问题6,竹基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支农专户利息收入92136.27元上缴县级国库。针对问题7,竹基镇人民政府今后应当加强会议费预算编制,严格控制会议次数,严格遵照预算批复执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规范会议伙食费报销。针对问题8,竹基镇人民政府应当通知竹基楹联小镇食堂退回重复报销的会议伙食费3600元。针对问题9,竹基镇人民政府应当通知竹基楹联小镇食堂退回多报销会议伙食费480元。针对问题10,竹基镇人民政府今后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预算支出培训费,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针对问题11,竹基镇人民政府今后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竹基镇财政所应加强对支出的审核把关,无预算安排的一律不予支出。针对问题12,对于不符合规定报销的陪餐人员14餐费5880元,竹基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陪餐人员及时清退。针对问题13,竹基镇人民政府今后应当严格接待审批控制,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对于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针对问题14,竹基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尚未收回的支农专户资金300000元制定回收计划,限期予以收回。针对问题15,竹基镇人民政府应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将资金归还原渠道。针对问题16,竹基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705081元登记入账,并明确固定资产使用、管理责任主体,其中,使用财政资金为(社区)一级购置的固定资产182772元,应当登记为竹基镇人民政府所属资产。针对问题17,竹基镇人民政府今后应当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是规范预算管理。二是规范现金管理。三是强化预算收入和支出管理。四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五是规范财政专户资金使用管理。六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师宗县竹基镇人民政府应协调有关单位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请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结果、整改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函告师宗县审计局。此后,应当在问题整改期限届满或者整改状态发生变化时的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结果及相关材料函告师宗县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要求,请师宗县竹基镇人民政府适时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师宗县审计局将视情况对整改结果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