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3号(总第160号)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公告)
师宗县审计局 |
审计结果公告 |
SHIZHONG 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23年第3号 (总第160号)
师宗县审计局 |
师宗县“漏卧·古城”田园综合体项目土地流转费兑付情况专项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师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10月15日,对师宗县“漏卧·古城”田园综合体项目土地流转费兑付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土地流转情况。
“漏卧·古城”田园综合体项目流转土地7646.9亩。丹凤街道测量图纸外框面积5641.97亩(不含小河口493.03亩和古城村537.99亩),茭瓜地图纸面积386.94亩、蔬菜地图纸面积587.1亩,总面积6616.01亩,扣除集体和不租的272.82亩后的面积是6343.19亩;漾月街道土地流转总面积1303.71亩,其中,新测面积 576.46亩、原茭瓜地外框面积727.25亩。
(二)资金到位及支付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漏卧·古城”田园综合体项目土地流转费借用师宗县发投集团专债资金2200万元(丹凤街道1830万元,漾月街道370万元),丹凤街道耀达产业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67.68万元,丹凤街道财政所额度支付204万元,到位资金2471.68万元。
2.资金支付情况。
流转土地付款面积7395.13亩,其中,丹凤街道6101.06亩(海晏社区5153.74亩、古城社区947.32亩),漾月街道1294.07亩。
截至审计截至日2023年9月7日,支付总资金2391.86万元(含茭瓜地代扣款97.81万元,其中,丹凤街道29.05万元,漾月街道68.76万元),实际支付2294.05万元,其中,丹凤街道总支出2052.97万元,漾月街道总支出241.08万元。结余资金89.386万元(丹凤街道49.54万元、漾月街道39.846万元)。
(1)丹凤街道到位资金2101.68万元,总支出2052.97万元,其中,支丹凤街道土地流转费6101.06亩1801.28万元(海晏社区5153.74亩1517.07万元、古城社区947.32亩284.2万元),支漾月街道土地流转348.904亩78.38万元,海晏社区征地费及附着物补偿费169.31万元,土地测量费4万元,结余资金49.54万元(含审计过程中农户退回0.83万元)。
241.08万元,支付土地流转工作经费13万元,未支付的土地流转费7.314万元,代扣租金和押金68.76万元,结余资金39.846万元。借用的土地流转费结余资金39.846万元退还给发投集团。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执行方面存在问题。
1.未履行合同多支付稻谷托管费550978.03元。
2.油菜种植直接损失120844元。
(二)政策执行方面存在问题。
3.未执行会议纪要应收缴租金1500000元。
4.不合理流转原茭瓜地造成经济损失2181750元。
(三)土地流转费支付方面存在问题。
5.多付小阿赞村2022年土地流转费319040元。
6.支付未流转土地费用120210元。
7.与蔬菜基地有关的土地流转费多付125730元。
8.多付茭瓜地土地流转费21420元。
9.重复支付已征地土地流转费59880.15元。
10.多付小阿赞村道路25290元。
11.到户多付土地流转费472740元。
12.丹凤街道应代扣未代扣茭瓜地土地流转费69516元。
13.应收回未收回土地流转费181220元。
14.多付茭瓜地土地流转费12780元。
15.到户多付土地流转费9180元。
(四)流转无法使用土地 600.15亩,涉及金额180.04万元。
16.流转不连片无法使用土地,涉及面积180.59亩。
17.流转土地中大量树地无法使用,涉及面积376.9亩。
18.流转土地中房子和围墙不能使用,涉及面积42.65亩。
(五)数据源存在问题。
19.外业测量界限不清。
20.图纸标注错误。
21.测量统计数据与图纸面积不符。
22.随意修改图纸。
23.争议地复测时处置不当。
24.图纸标注错误。
25.统计数据与图纸面积不相符。
26.茭瓜地到户面积比外框面积多28.41亩。
(六)项目效益情况。
27.部分已使用土地经济效益不明显。
28.未签合同将土地出租且应收未收土地租金330524元。
29.流转土地利用率低。
(七)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师宗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履行合同多支付稻谷托管费550978.03元的问题,已移送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处理;对油菜种植直接损失120844元的问题,责成发投集团不再支付托管服务费;针对问题3责成发投集团和漾月街道收缴不应由政府承担的1500000元租金;针对问题4责成漾月街道和发投集团合理确定征地范围;针对问题5至11,责成丹凤街道收回多付的土地流转费缴县级财政;针对问题12,责成丹凤街道收回应代扣未代扣的茭瓜地土地流转费;针对问题13至15,责成发投集团和漾月街道收回多付的土地流转费缴县级财政;针对问题16至18,责成丹凤街道对要用且已支付流转费的地,从土地使用时间算起用足3年,对已付款无法使用的地,收回已支付的土地流转费,未支付的不再支付;对数据源存在的问题,责成丹凤街道督促振拓公司对测量图纸和统计数据重新核实,督促社区对合同数据重新核实,责成漾月街道重新核实原茭瓜地面积;针对问题27和28,责成发投集团尽快收回土地租金,完善相关手续;针对问题29责成丹凤街道和漾月街道收回2022年已付款未使用土地的流转费;对坡度较大、难以使用的1455.29亩旱地,建议根据种植规划引导农户自行种植。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是建议振拓公司对测量图纸和统计数据重新核实。确保图纸是由原始测量数据绘制,保证测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二是建议丹凤街道和漾月街道对测量图纸和统计数据重新核实,保证标注准确、对付款姓名与测量统计姓名不一致的要再核实,保证图纸数据与统计数据一致。三是建议丹凤街道和漾月街道及相关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支付安全。四是建议发投集团及相关单位加强管理,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把好项目程序和质量关,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查出的立行立改问题,师宗县人民政府丹凤街道办事处、师宗县人民政府漾月街道办事处及师宗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将整改情况书面告知师宗县审计局,同时向师宗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