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师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11月16日至2022年2月8日,对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高良乡政府”)2020年11个村热区水果沃柑种植园建设项目进行了就地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批准及实施情况。
该项目根据师宗县人民政府2020年4月17日下发的《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0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安排请示的批复》(师政复〔2020〕21号)立项建设,批复内容为:上海帮扶援助资金1470万元。批复内容及实施情况如下:新建热区水果种植7000亩,使用上海帮扶资金588万元;聘请管理及技术服务人员20人,使用上海帮扶资金111.6万元;建立核心示范基地3个(共600亩),投资1583.36万元,使用上海帮扶资金700.4万元;原建基地后续管理除草、中耕、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管护等投资319.66万元,使用上海帮扶资金70万元。
该项目批复资金1470万元,划拨到账资金1327.08万元,共完成投资1302.06万元,未完成投资102.80万元(不包含柑橘辅导员未支付资金65.1万元)
(二)招投标及合同执行情况,已履行相关程序手续。
(三)资金到位及支付情况。
截至审计完成时,根据高良乡政府提供的财务资料反映:沪滇扶贫协作产业资金1470万元,师宗县财政局已划拨1327.08万元到高良乡财政所。已支付1250.0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履行了投资计划批准、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等程序。项目建成后,发挥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扶贫效益,产业条件得到改善,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多计工程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款568982.73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师宗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款568982.73元的问题,责成高良乡政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师宗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监督指导工作。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尽快完成整改。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管项目流程及工程结算,确保每一环节都有据可依。四是加强柑橘技术辅导员的管理,特别是后续柑橘技术辅导费用的使用管理。五是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对材料价格进行市场调查,确保项目单价符合市场行情。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高良乡人民政府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面告知师宗县审计局,同时向师宗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