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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协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62号提案答复的函

  • 县政府办
  • 2020-12-30 16:41

李宁委员:

你在政协师宗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通过强制手段督促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交由县教育体育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控制中小学生辍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赋予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是全县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内容。自师宗县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师宗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生控辍保学工作,一直把控辍保学作为“教育有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

一是落实长效机制,提供制度保障。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师宗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各职能部门、义务教育学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责。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员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七长”和“双线包保”控辍责任制。方案的制定,为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不断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降低辍学率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落实“四步法”,实施依法劝返。实践证明,实施“四步法”劝返是最有效的控辍手段。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依法督查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82号)要求,对于经过多次劝返仍然不返校的学生,乡级人民政府要依法启动“四步法”劝返工作。通过广泛开展义务教育政策宣传、法律宣讲,敦促辍学学生复学读书。通过宣传教育仍不返校的学生,由乡级人民政府向家长和学生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通过责令改正来达到劝返目的。对于责令整改无效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向家长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限期送适龄儿童少年到校上学,通过行政处罚达到劝返目的。对于穷尽前三项措施仍然没有效果的家长,由乡级人民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诉讼,法院可通过采取集体诉讼方式判令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到校上学,力争通过强制执行或依法诉讼达到劝返目的。

三是落实“八个一批”,妥善安置学生。近年来,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全县总结出了补偿教育、完学发证、随班就读、职初培训、普职融合、职校招生、送教上门、特校招生的“八个一批”劝返复学安置模式,把尊重学生意愿、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与方便学校管理工作很好的结合起来,科学精准安置劝返学生。特别是普职融合的办班模式,通过补足义务教育学时,保证了学生能完学毕业;通过开设技能培训课程,方便学生习得一技之长,满足了部分学生初中完学后想外出打工的愿望。

我们将继续落实好“双线包保”责任制,充分发挥教育和行政的合力,坚持依法推进“四步法”,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力求把政策宣传、思想引导、行政措施、法律手段紧密结合,遏制增量,消除存量,巩固成果,实现目标。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