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俊芬委员:
您提出《关于关于扶持法杂村委会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的提案》,交由县民政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筹措问题
按照《师宗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师府登〔2018〕3号)、《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的通知》(师政办发〔2018〕4号)等文件要求,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来源已作出明确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资金来源是(一)上级补助资金;(二)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投入资金;(三)村(居)委员会自筹资金;(四)社会捐助、赞助资金。”“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每个公墓市级财政补助20万元、县财政补助10万元。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负责自筹,不得向村民摊派。在建设过程中可充分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同时,公墓建设可以接受社会的赞助,但不得以经营为目的进行投资和承包经营。县规划、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减免有关费用。”
二、深入推进移风易俗问题
为广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教育、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引导群众自觉摒弃封建落后、铺张浪费的殡葬陋俗,实行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县民政局在清明节期间一是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及在县城、各乡(镇、街道)主要交通路口、人员密集区域悬挂宣传标语(3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40余万份)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曲靖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师宗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等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规和政策;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对于净化社会风气、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负担、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二是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在师宗电视台《生活资讯》栏目开设以“文明祭扫、绿色环保过清明”为主题的电视专栏节目,宣传弘扬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鲜花祭扫、踏青遥祭、家庭追思会等现代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祭扫陋习,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