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胜坚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向我局提出《师宗县农贸市场 
改造(凤城时代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审批申请, 
我局于当天依法受理,经省级专家库专家审查,符合法定条件、 
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 
定准予行政许可。 
师宗县农贸市场改造(凤城时代二期)项目位于师宗县漾 
月街道农贸市场片区 ,行政区划隶属于师宗县漾月街道管辖。 
项目总投资 48900 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 1.22hm2(18.39 亩),
- 1 -总建筑面积 62346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 4 栋 1F 商业楼, 
2 栋 31F 住宅楼,两片商铺裙楼以及给水排水等附属设施。项 
目建设中共开挖土石方量 3.9 万 m³,回填土石方量 0.33 万 m³, 
开挖产生多余的 3.7 万土石方运往文笔公园外弃。具体行政许可 
内容如下: 
一、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 
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防治标准,按《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 
准》SL190-2007)标准划分,项目区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 
岩溶区,土壤流失容许值为 500t/( km²·a)。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 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 1.0,表土保护率 
达到 95%,渣土防护率达到 90%,林草植被恢复率计算值达到 
96%,林草覆盖率达到 21%。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1.22hm2,同意水土流 
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水土流失补偿费用为 0.86 万元。 
三、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目的、原则及监测点的布设,监测 
内容、监测计划可行。 
四、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方法、价格水平年、 
基础单价、工程单价等符合编制规定。 
五、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后续设计,加强 
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 
施。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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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破坏地表植被,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 
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按规定向县水务局提交监测方案、季度报 
告和总结报告。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发生重大变化或 
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 
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五)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 
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 
365 号)规定,你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 
并及时向县水务局和县行政审批局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 
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2020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