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袁丽玲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党组:
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
袁丽玲    提名为县公安局法制室副主任人选
(副科,试用期一年);
刘志生    提名为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矿山安全监护大队)大队长人选
(正科,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
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矿山安全
监护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  毅    提名为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矿山安全监护大队)副大队长人选
(副科,试用期一年);
张  波    提名为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
队长人选(副科,试用期一年);
 颜华良    提名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
队长人选(副科,试用期一年);
 高  峰    提名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
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出入境管理大
队)大队长人选(正科,试用期一年),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
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出入境管理大
队)副大队长职务;
 郑永祥    提名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
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出入境管理大
队)副大队长人选(副科,试用期一
年);
 秦所定    提名为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大队长人选(正科,试用期一年),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五龙派出所所长
职务;
 刘  锐    提名为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科技信息化大队)大队长人选(正
科,试用期一年);
 陈红飞    提名为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科技信息化大队)副大队长人选
(副科,试用期一年);
 秦  震    提名为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反恐怖
大队)大队长人选(正科,试用期一
年),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法制室副主
任职务;
 张成飞    提名为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反恐怖
大队副大队长人选(副科,试用期一
年);
 王石林    提名为县拘留所副所长人选(副科,
试用期一年);
 赵友芝    提名为县看守所副所长人选(副科,
试用期一年);
 窦友坤    提名为县公安局丹凤派出所副所长
人选(副科,试用期一年);
 王  惟    提名为县公安局丹凤派出所副所长
人选(副科,试用期一年);
 董学聪    提名为县公安局大同派出所所长人
选(正科,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
县公安局雄壁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杨  书    提名为县公安局大同派出所副所长
人选(副科,试用期一年);
 孟自元    提名为县公安局雄壁派出所副所长
人选(副科,试用期一年);
 秦正清    提名为县公安局葵山派出所所长人
选(正科,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
县公安局丹凤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郭  强    提名为县公安局葵山派出所副所长
人选(副科,试用期一年);
 丁文斌    提名为县公安局彩云派出所副所长
人选(副科,试用期一年);
 陈  孝    提名为县公安局竹基派出所副所长
人选(副科,试用期一年);
 方  斌    提名为县公安局五龙派出所所长人
选(正科,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
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
长职务;
 袁关生    提名为县公安局五龙派出所副所长
人选(副科,试用期一年);
 李永祥    提名为县公安局龙庆派出所所长人
选(正科,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
县公安局丹凤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殷诚鸿    提名为县公安局龙庆派出所副所长
人选(副科,试用期一年);
 陈卫国    提名为县公安局高良派出所所长人
选(正科,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
县公安局高良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余自良    提名为县公安局高良派出所副所长
人选(副科,试用期一年);
 张永平    提名为县公安局高良派出所副所长
人选(副科,试用期一年);
请按法定程序提交审议决定。
中共师宗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