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煤炭行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交办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4〕45号)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煤炭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煤炭行业规范低碳绿色发展,推动煤炭行业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及时消除,着力解决各项环境问题,力求从源头遏制环境污染问题。现将师宗县煤炭行业涉及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问题及完成情况
(一)督察反馈问题指出:煤矿矿山管理有待加强。曲靖市煤炭资源丰富,现有矿山113座,部分煤矿管理不到位,煤矸石动态存量较大,环境问题突出。
1.主要措施:
(1)2024年5月底前全面查清全县7个煤矿企业(4个正常生产建设、3个长期停产停建)矿山管理及煤矸石管理方面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问题。
(2)规范4个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矿山管理,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保“三同时”要求,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查处。
(3)依法依规规范煤矸石管理,2024年3月31日全面完成5个历史煤矸石点位治理;健全完善4个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企业的煤矸石产生量、利用量、动态存量管理台账,做到数量、流量、存量可追溯,加强随意倾倒、填埋、堆放煤矸石行为查处。
(4)正常生产的4个煤矿企业按“一矿一方案”制定《煤矸石综合利用方案》,多渠道、多途径综合利用煤矸石,2025年新增煤矸石的综合利用率达78%以上。
2.整改完成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于2025年10月22日完成县级验收。
(二)督察反馈问题指出:部分煤矿日常管理不到位。富源县竹园镇阿形煤矿、华能雨汪煤矿等部分煤矿矿井水处理站未提升改造,处理能力与处理需求不匹配,雨季矿井水直排周边河道的现象时有发生。麒麟区龙源达有限公司龙潭田煤矿原煤大棚还在建设中,采矿区部分原煤露天堆放,矿区扬尘问题突出。
1.主要措施:
(1)师宗县现有7个煤矿,3个煤矿矿井已关闭充填(朝阳煤矿、烂泥沟煤矿、五一煤矿)正在办理井工转露天项目,其余4个煤矿(长青煤矿、大普安煤矿、龙拢煤矿、白马田煤矿)均配套建设完成污水处理设施,通过验收并实现联网在线监测。
(2)煤矿每季度开展一次矿井水水质检测,实现达标排放。
(3)完成煤矿储煤大棚建设,原煤入棚堆放,督促煤矿增设在主要装卸点、转载点洒水降尘装置防止粉尘飞扬造成污染。
2.整改完成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于2025年10月22日完成县级验收。
(三)督察反馈问题指出:煤矸石综合利用率偏低。每年新增煤矸石500万吨/年,预计到2025年新增煤矸石量为1000万吨/年,数量不断增加,但煤矸石综合利用途径又单一,难以达到综合利用率达到78%左右的要求。如,后所兴云煤矿煤矸石堆存量达600余万吨,至今未得到有效综合利用。
1.主要措施:
(1)编制实施《煤矸石综合利用规划》,成立了师宗县煤矸石规范处置利用工作专班并印发了《关于成立煤矸石规范处置利用工作专班的通知》;为煤矸石综合利用提供政策支持,畅通综合利用渠道,由无序处置转变为有序利用。
(2)积极探索拓宽煤矸石综合利用途径,通过制砖、工业广场建设、生态修复、资源化利用等渠道,对历史遗留和新产生煤矸石分类处置并有效综合利用,不断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率,2025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78%以上。
(3)健全完善煤矸石调度机制,按月调度企业煤矸石产生量、利用量和动态存量,促进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提升。
2.整改完成情况:该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于2025年10月22日完成县级验收。
二、下步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师宗县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煤炭生产、存储、装卸、运输等各环节,推进清洁开采、清洁运输、清洁利用,积极推广应用煤炭开发和环境保护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着力构建绿色发展长效机制。
(二)切实加强煤矿矿区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煤矿地面工业广场及配套设施按照现代化矿井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完善相应功能,持续推进清洁开采、清洁运输、清洁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矿区。
(三)严格落实煤矿企业环境保护责任。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加强现场跟踪督导,严格督促煤矿企业落实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防止问题出现反弹。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