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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 师宗县人民政府
  • 2025-11-04 11:22

《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2419号)、《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师宗县已完成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6952整改,并开展县级自查验收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反馈问题: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6952

整改措施:1.及时核查保护区内人类活动变化点位疑似问题线索,对违法违规问题分类整改,开展自然保护地全面排查整治,彻底消除采石挖沙、矿产资源开发、旅游垂钓、砍伐(开垦)、非法养殖(捕捞)、违规违法经营、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2.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区内,建立严格的原住居民建房审核、登记台账,杜绝违规建房现象。3.将国家和省级移交的自然保护地内疑似问题核实整改、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整改、日常监管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重要内容,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4.每季度开展一次排查工作,对自然保护地内存在违规开展旅游、新建生产经营设施、破坏生态等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逐个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分类整治处置,202511月底前分类整治处置到位。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督察反馈问题,我县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积极组织开展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工作,现已完成反馈问题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6952”的整改,并开展县级自查验收工作。

一是森林资源保护(保护自然保护地)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重要内容;二是每季度开展一次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护林员的日常巡护;三是师宗县2020年聘请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开展自然保护的整合优化工作,对各类涉及保护地问题进行排查,保护地内不涉及矿权。20233月,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师宗县将《曲靖市师宗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逐级上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202410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官网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情况进行了公示。下步我县将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及时掌握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审批情况,根据整合优化后成果开展自然保护地管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及时掌握《曲靖市师宗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审查情况和最终成果公示;二是在根据公示的最终成果,在全县进行公示;三是对整合优化后成果开展自然保护地管理,严格项目准入制度,确保师宗县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种群稳定。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2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