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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 师宗县司法局
  • 2025-10-16 15:05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31501000

师宗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2.负责有关单位(部门)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5.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协调监狱与社区矫正、监狱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的衔接工作;

7.负责拟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法律顾问、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负责本系统执法证件、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整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10.完成市司法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部、办公室、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管理股、基层管理工作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包括10个派出机构,包括:丹凤、漾月、大同、彩云、雄壁、葵山、竹基、龙庆、五龙、高良。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师宗县司法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司法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师宗县司法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统筹协调职能,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2.扎实新行政复议法有效落实推进。

3.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管控,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普法工作

5.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

6.完成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及社区矫正中心建设。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师宗县司法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师宗县司法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司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418,065.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96,605.03元,占总收入的99.7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1,460.00元,占总收入的0.2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208.43元,下降0.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7842.46元,增长2.7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4,2050.89元,下降91.86%。主要原因是相关单位划入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司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409,434.83元。其中:基本支出6,757,454.13元,占总支出的80.36%;项目支出1651980.70元,占总支出的19.64%;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519.68元,下降8.2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66,668.44元,下降10.19%,主要原因是上年补缴以往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增大支出;项目支出增加762148.76元,增长85.66%,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及本级项目经费增加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57,454.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96,243.14元,占基本支出的93.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1210.99元,占基本支出的6.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1,980.7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死亡抚恤支出199,150.90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死亡抚恤支出。

2. 法律顾问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法治建设方面的支出。

3. 其他项目的具体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涉密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司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96,605.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与上年相比增加227,842.46元,下降2.79%,完成年初预算的126.62%。主要原因是上年补缴以往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增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6,873,06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及各类项目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2,215.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养老金的支付以及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等相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1,95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主要用于师宗县司法局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9,370.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2,000.00元,决算为124,498.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4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9,498.67元,增长2,389.9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0元,决算为121,859.6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88%,完成年初预算的55.3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决算为2,63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2%,完成年初预算的8.2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6,859.67元,增长2,337.1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3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639.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司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4,498.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4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9,498.67元,增长2,389.9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0元,决算为121,859.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3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决算为263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困难暂未拨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116,859.67元,增长2337.19%;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2,639.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2,63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639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欠款导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师宗县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法治建设、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0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1,210.99元,比上年增加49,406.75元,增长12.00%,主要原因是上年公用经费部分未拨付使用导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4,235.97元、水费11,552.8元、电费30,000元、差旅费2,059.85元,会议费3,000元、培训费2,925元、公务接待费2,639元、工会经费27,307.42元、福利费8,533.57元、其他交通费277,2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707.3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师宗县司法局资产总额6,474,500.54元,其中,流动资产143,416.21元,固定资产6,315,284.3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5,8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049.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6,2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9,911.93元,其中:政

府采购货物支出227,0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901.9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161.9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3,971.9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31501111

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1409575030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