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房屋权利人师宗县腾达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坐落于师宗县漾月东路10号,房屋所有权证:师房权证(2008)字第00013000号权属证书,师宗县人民法院2025年9月1日出具(2025)云0323执891号之十六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将房屋所有权证:师房权证(2008)字第00013000号权属证书公示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单位拟对以上房屋所有权证公示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所提出,逾期我所将依法办理。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