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师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12月12日,对师宗县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进行了审计,相关问题追溯到2019年,延伸至2022年4月及相关单位。
一、基本情况
(一)社会救助资金到位及支付情况
资金到位情况,2021年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残疾人补贴、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生活补助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到位10869.71万元(中央资金7041万元,省级资金1336万元,市级资金582.4万元,县级资金1910.31万元)。
资金支出情况,根据师宗县民政局提供的财务电子数据资料反映,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合计10869.71万元。
(二)医疗救助资金到位情况及支出情况
2021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到位2850.4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72.66万元,省级资金477.78万元。
资金支出情况,2021年共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863.23万元,其中,住院救助支出2279.93万元,门诊救助支出62.90万元,资助参保支出520.40万元。
(三)社会救助保障情况
1.低保、特困人员情况。
2021年,农村低保12893户23129人,累计资金7877.65万元;城市低保1084户1627人,累计资金754.54万元;农村特困供养对象709户722人,累计资金769.94万元;城市特困供养5户5人,累计资金5.42万元。
2.孤儿救助情况。
2021年,共有240名儿童领取孤儿等特困儿童生活费,累计240人2576人次,金额313.31万元。
3.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
2021年,累计5924人67281人次,金额634.99万元。
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情况。
2021年,共救助87.23万元,其中:医疗救助80.27万元,累计78人次,窗口救助3.87万元,护送流浪人员往返差旅费2.03万元,异地护送流浪人员接待费1.06万元。
5.临时救助。
2021年,临时救助1514人156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39.51万元。
6.小乡、精简人员。
2021年,小乡累计发放142人1593人次,金额76.62万元;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累计发放51人529人次,金额8.21万元。
(四)突出乡镇占比情况。
1.农村低保突出乡镇占比情况。
2021年龙庆乡农村低保人数占全县低保总人数的18.62%,金额占全县总金额的17.57%,位列全县第一;竹基镇低保人数占全县低保总人数的12.97%,金额占全县总金额的13.88%,位列全县第二。
2.城市低保突出乡镇占比情况。
竹基镇城市低保人数占全县城市低保总人数的28.75%,金额占全县总金额的30.53%,位列全县第一;2021年漾月街道城市低保占全县低保总人数的24.20%,金额占全县总金额的20.15%,位列全县第二。
3.特困各乡镇占比情况。
2021年竹基镇特困人数占全县特困总人数的25.38%,金额占全县总金额的25.51%,位列全县第一;雄壁镇特困人数占全县特困总人数的14.27%,金额占全县总金额的14.76%,位列全县第二。
4.残疾人两项补贴各乡镇占比情况。
2021年竹基镇残疾两补人数占全县残疾两补总人数的14.05%,金额占全县总金额的14.52%,位列全县第一;雄壁镇残疾两补人数占全县残疾两补总人数的12.50%,金额占全县总金额的12.16%,位列全县第二。
审计结果表明,师宗县民政局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基本实现了全面保障困难群众的目标,但审计发现存在对象认定不精准、管理不到位、重复领取救助资金、超标准发放补助资金、信息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纳入相对精准的乡镇有丹凤街道、大同街道、彩云镇、葵山镇;纳入不精准的有竹基镇、雄壁镇、五龙乡。审计期间师宗县民政局及相关乡镇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并举一反三、主动核实其他民生资金。师宗县残疾人联合会对反馈疑点数据认真核实,积极追缴问题资金。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救助对象认定不精准。
1.低保对象纳入不精准涉及金额425.69万元。
2.特困对象纳入不精准涉及金额330.72万元。
(二)管理不到位资金25031元。
(三)重复领取困难生活补助资金285321元。
(四)不符合规定发放残疾人补助资金212630元。
(五)流浪乞讨资金存在的问题。
1. 救助对象不符合规定30380元。
2.不符合规定报销差旅费1983元。
3.不符合规定支付流浪乞讨住院费用71544.16元。
(六)信息档案管理不规范。
(七)审计期间,师宗县民政局举一反三、自行整改其他民生资金,已追回高龄补贴和火化预警资金合计72081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师宗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低保对象纳入不精准涉及金额425.69万元的问题,县民政局组织相关乡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425.69万元涉及的低保人员已全部停发,责成师宗县民政局将已追回资金232526元上缴省财政;对特困对象纳入不精准涉及金额330.72万元的问题,审计期间,特困对象纳入不精准的330.72万元涉及人员已全部停发,责成师宗县民政局进一步对特困对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精准识别,严格执行特困相关规定。责成师宗县民政局将已追回资金141326元收缴县财政;对管理不到位资金25031元的问题,责成师宗县民政局将追回资金25031元收缴县财政。对重复领取困难生活补助资金285321元的问题,责成师宗县民政局将追回资金285321元收缴县财政;对不符合规定发放残疾人补助资金212630元的问题,责成师宗县民政局将已追回资金212630元收缴县财政;对救助对象不符合规定30380元的问题,责成师宗县民政局将已追回资金30380元收缴县财政;对不符合规定报销差旅费1983元的问题,已追回资金1983元,收缴县财政;对不符合规定支付流浪乞讨住院费用71544.16元的问题,责成师宗县民政局将追回资金71544.16元收缴县财政;对信息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成师宗县民政局按《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规〔2021〕3号)规定对现有特困户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对审计期间,师宗县民政局举一反三、自行整改其他民生资金,已追回高龄补贴和火化预警资金合计72081元的问题,追回资金收缴县财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是师宗县民政局、师宗县残疾人联合会应加强对救助对象的资格审查和动态监管,建立完善定期复核机制,减少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保障情况的发生,对违规享受人员及时清理清退,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是各部门之间应该加强沟通,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通过定期与各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准确掌握救助对象的家庭财产、身体健康等情况,确保信息及时共享,对象识别精准。三是强化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及时学习新政策新法规,确保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四是强化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制,特别是特困档案的管理,及时更新、动态管理档案资料。五是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生活非常困难的救助对象,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回访,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师宗县民政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面告知师宗县审计局,同时向师宗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