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2 13:47 来源: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6762
师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 11日决定:
免去:
戴兴启 师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陆 波 师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张志文 师宗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任命:
张发虞 为师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陆继宏 为师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王建明 为师宗县民政局局长
现予公告
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