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13 15:39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198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24〕19号)和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4〕4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环境风险防控不够有力(市级序号69-20-1)”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于2024年9月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反馈问题:关于“环境风险防控不够有力(市级序号69-20-1)”问题,督察报告指出:富源产业园区、陆良产业园区等6个园区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师宗产业园区、会泽产业园区等8个园区未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曲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麒麟产业园区越州片区等化工片区未建设事故应急设施。为切实抓实该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曲靖市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督办领导、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层层压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责任,扎实有序推进整改落实。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为:2025年6月底前完成师宗产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及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整改时限为2025年6月30日前,具体由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作为牵头单位进行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结合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实际,针对该问题整改,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师宗县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6月5日印发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师办通〔2024〕50号),明确了督办领导,由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牵头,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配合,2025年6月底前完成师宗产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及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通过以上工作落实,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具体情况是:一是2024年6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编制工作。二是2024年7月26日,云南师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云南师宗产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外部技术评审会。三是云南师宗产业园区于2024年9月24日印发《云南师宗产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云师园管发〔2024〕12号)、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9月30日印发《云南师宗产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师政办发〔2024〕45号),文本包括《云南师宗产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云南师宗产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云南师宗产业园区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控与实战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园区企业生产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报告。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