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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精神,进一步管理好、养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0号)及《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053号)有关工作安排,切实解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资金保障、养护机制等问题,结合师宗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联动、运转高效、多方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基本建立县为主体、乡村参与、各方支持、多方监督、政府考核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初步形成,治理能力明显提高,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现县、乡、村三级100%全覆盖;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全面推进提升美丽公路建设,积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管理养护体制方面

1.县级加强统筹和监督指导。县交通运输局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根据省、市政府文件确定的县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县级养护资金补助计划,指导各地加强养护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财政局,开展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绩效评价,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县财政局要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相关规定,负责筹措安排县级应承担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指导和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用地、砂石料供应等工作,落实新建农村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1米公路用地的要求,十四五末基本实现路田、路宅分家。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引导、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

2.层层压实各级责任。建立健全县道县管、乡(镇、街道)配合,乡(村)道由乡(镇、街道)管、县级指导的管养机制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路长制,明确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乡(镇、街道)是本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有路必管、管必见效,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积极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并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实施好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和美丽农村路创建等工作。

3.积极参与管理养护。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乡道、村道及村组公路管理养护职责,落实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组织好乡道日常养护,指导村民委员会对村道及村组公路管理养护,落实村级养护人员。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将爱路护路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鼓励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广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农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机会。

(二)资金保障方面

1.落实养护工程资金和日常养护资金补助政策。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补助政策,严格资金用途管理,确保全部用于养护工程,不得列支日常养护、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自2021年起,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一般预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按省市方案要求,师宗县执行二类地区标准,省、市、三级财政按3:2:5比例筹集。根据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对补助政策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

2.创新投融资机制。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保障农村公路资金供给。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提升农村公路抗灾抢险能力。

3.强化管理养护资金使用监管。各级财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要建立对各乡(镇、街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养护补助资金挂钩。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地方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委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审计部门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配套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管理养护机制方面

1.推进市场化改革。县交通运输局要指导乡镇、街道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收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

2.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综合执法机制。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人员从业培训,提高农村公路管理能力。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规范农村公路路产登记,全面开展农村公路巡查、监管、行政许可,坚决制止损坏公路行为,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

3.加强安全防护和质量管理。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要逐步完善。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严格养护标准,严格质量管理,提高养护品质,延长养护寿命,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对养护企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4.发挥美丽公路建设载体作用。以美丽公路建设为抓手,持续打造路容路貌整洁,排水设施畅通,管养设施齐全,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绿化美化效果较好的美丽舒适、绿色生态、安全畅通的农村公路,逐步提升农村公路服务品质,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重点抓好资金筹集、乡镇交通管理机构建设、公路保护用地、政府考核四项重点任务落实。

(二)开展试点创建。县级有关部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围绕路长制、资金保障、创新投融资机制、美丽农村路、创新养护生产模式、信息化管理、政府考核、信用评价机制等主题,积极开展试点创建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要遴选工作基础扎实、典型示范带动性强、推广价值高的试点项目进行全县推广。

(三)做好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对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开展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为改革工作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强化督促考核。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重点考核责任落实、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工程质量等内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具体考核办法由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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