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师宗县办理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案件办理情况公示表(第5批 2019年11月22日)

发布时间:2021-05-25 09:2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7632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53030020191117002

   举报人举报,曲靖市麒麟区安茂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宣威市金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两家公司非法转移废机油,在麒麟区、宣威市、沾益区、马龙区、师宗等多地非法收集废机油及转移。希望督察组彻

查处理。

麒麟区、宣威市、沾益区、马龙区、师宗县

危废

20191118日至19日,师宗县人民政府组织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曲靖市师宗交通运政管理所等单位组成调查核查组,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2019720日,宣威市金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师宗县天源汽车修理厂签订矿物油(废物代码HW08)收集(中转)、运输、处置合同,双方约定,自2019720日至20191231日期间,师宗县天源汽车修理厂将本厂修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机油)约1.5吨交由宣威市金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收集(中转),2019723日,宣威市金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运输人员王某甲、王某乙父子从师宗县天源汽车修理厂收集废矿物油(废机油)220kg20191110日,宣威市金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运输人员王某乙从师宗县天源汽车修理厂收集废矿物油(废机油)210kg;曲靖市安茂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201981日取得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核发的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截至核查时,该公司未到师宗县收集过废矿物油(废机油)。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和曲靖市师宗交通运政管理所经排查发现,师宗县天源汽车修理厂将本厂汽车修理过程中产生的2批次共计430kg废机油(废矿物油)交由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宣威市金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属正常的收集业务往来,无环境违法行为,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曲靖市安茂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因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时间较短,未到师宗县开展过废矿物油(废机油)收集业务,未发现该公司在师宗县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2

D53030020191117003

   举报人举报位于曲靖市师宗县雄壁镇瓦鲁村委会滴水塘小组,有未知公司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挖山毁林,开工已经有10多天,村民怕到雨季时山体塌方对村民和土地造成危害。同时,村民不知道此次挖山毁林的具体目的,部分村民猜测可能是采

石。

生态

20191118日,师宗县人民政府组织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师宗县应急管理局、雄壁镇等部门组成调查核实组,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地点位于雄壁镇瓦鲁村委会滴水塘村小组李家湾子(东经103°55′21.1″,北纬24°57′20.44″),系云南召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临时取料点,取料点为雄壁镇瓦鲁村委会滴水塘村民小组所有

的集体林地,林地属性为商品林。2019227日,师宗县人民政府收到《云南召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请求给予在雄壁镇滴水塘村建临时取料点的函》(召泸函〔20196号),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于2019723日复函云南召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师政函〔201928号);2019824日,云南召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师宗县祥欣砂石料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书,委托师宗县祥欣砂石料有限公司建设召泸高速公路临时砂石料取料场;2019828日,经入户调查和村民小组会议(2次党员群众代表大会)决定,云南召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师宗县雄壁镇瓦鲁村委会滴水塘村小组签订《承包使用合同书》,双方约定,师宗县雄壁镇瓦鲁村委会滴水塘村小组将村民小组所属集体林地李家湾子承包给云南召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采石场,承包期限5年,租金及其他费用共计60万元,已于2019828日全部付清。201992日,师宗县祥欣砂石料有限公司取得《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师发改工交备案〔201927号),备案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48亩,年取砂石料11万立方米;20191018日,云南召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召夸至泸西高速公路滴水塘村临时取料点建设项目的许可决定》(师林草许准〔20193号),批准该项目临时占用师宗县集体林地3.0621公顷,占用期限最长为2年;20191020日,云南召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签订《召夸至泸西高速公路滴水塘村临时取料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合同》,目前,环评报告已编制完成;20191021日,滴水塘村小组取得了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林木采伐许可证》(师宗县采字〔20191021007号至1021013号),采伐蓄积140.4立方米。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2019114日,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在巡查中发现师宗县祥欣砂石料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修建道路、平整场地,依法责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朱跃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师自然资执责停〔201935号)。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在巡查中发现,该项目正在进行平整场地、临时道路施工等准备工作,不属于开工建设{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201818号)},无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在下步工作中,师宗县将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水利厅五部门关于做好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砂石料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安监管〔201763号)要求,加强对该取料点的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师宗县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草案)》听证结果公告师宗县2021年沪滇协作项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