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07 14:43 来源: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1244
国道G357广西八大河至五龙段改扩建工程师宗县五龙乡临时施工便道弃土场等设施建设项目拟临时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第35号令)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临时占用林地单位: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
二、临时占用林地项目批准机关: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拟临时占用林地项目名称及代码:国道G357广西八大河至五龙段改扩建工程师宗县五龙乡临时施工便道弃土场等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606-530323-04-01-769188。
四、拟临时占用林地项目性质和类型:新建,基础设施建设。
五、拟临时占用林地的用途和期限:石料、钢筋加工场 、拌合站、弃土场 、施工便道,期限为2年。
六、拟临时占用林地地点:师宗县国有五洛河林场;五龙乡新庄科村民委员会刺园子村民小组、江龙村民小组、五龙社区居民委员会狗街村民小组。
七、拟临时占用林地范围及面积:范围以《国道G357广西八大河至五龙段改扩建工程师宗县五龙乡临时施工便道弃土场等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中的现状图为准。临时占用林地面积10.5923公顷,其中:用材林林地面积8.5165公顷,能源林林地面积0.5386 公顷,其他林地面积1.5372公顷。
八、拟临时占用林地上的林木采伐情况:采伐树种为杉木、其他阔叶,起源为人工,蓄积456.0立方米。
九、拟临时占用林地权属:国有、集体,具体为师宗县国有五洛河林场国有林地;五龙乡新庄科村民委员会刺园子村民小组、江龙村民小组、五龙社区居民委员会狗街村民小组集体林地。
十、拟临时占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依据《临时占用林地协议》将由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云南交发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国道G357广西八大河至大水井至五龙段改扩建工程施工SG-A标段项目经理部和师宗县国有五洛河林场、五龙乡五龙社区居民委员会、五龙乡新庄科村民委员会签订补偿协议,分别向林地权利人、林木权利人进行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9月7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师宗县行政审批局反映,逾期将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予以审核审批,联系电话:0874-5755616(5755377)。
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