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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云浙农产品清洗分拣中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2 15:48  来源: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51127日对《师宗云浙农产品清洗分拣中心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审批申请作出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师宗云浙农产品清洗分拣中心

项目位置:师宗县彩云镇师宗红旗农场一分场

建设单位:云浙产业园管理(师宗)有限公司

防治责任范围:1公顷

水土保持补偿费0.6994万

批复时间:20251127

批复文号:师行审发〔202542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师宗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874-5755616   邮编:655700

 

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27


没有了关于违法建筑不能实施拆除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