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0 17:39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3183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全乡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师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师宗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师安发〔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全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 2 个专题实施方案、8 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 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 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 、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筑牢安全生产“红线”,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成果,通过专项整治,促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明显改善,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社会影响事故明显减少,应急管理、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总体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别重大事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全乡生产安全事故在近年来大幅下降的基础上,到2022年,力争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得到稳步控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实现“退三”目标,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重点任务
加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各村委会、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上来, 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着力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检查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和挂牌督办;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管理。
(一)开展“两个专题”活动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集中学习宣传。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 和征文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对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的优秀短视频、 书画作品、文艺创作精品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乡党政办负责牵头,乡组织办、宣传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全乡集中学习,乡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各村委会、站所负责本部门集中学习)
(2)推动制度落实。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反面典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师宗县委 师宗县人民政府关 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乡党政办牵头,应急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培训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干部队伍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分级、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党政分管领导、安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全覆盖轮训。(乡党政办牵头,应急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体系。认真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0年底前,推动全乡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建立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安全生产绩效挂钩制度。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乡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结合云南省、市、县出台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我乡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指导意见,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较为完善的双重预防机制。2022年底前,推广使用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乡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2022年底前,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水务、电力、民爆等行业领域及规模以上企业完成标准化建设和自评工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费用提取、工伤保险、教育培训等制度,大力推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险,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2021年底前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全乡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安全预防技术服务实现在线监测。(乡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8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
(1)严格高风险建设项目准入条件。明确产业定位,制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出台高良乡新建化工(危险化学品)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出台高良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禁限控”目录;严格控制有毒气体和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实行县级部门联合审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新增不得批准,零售经营户应大幅减少。(乡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2020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并制定整改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认、完成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的行政办公区、后勤保障区、集中控制区和生产作业区四区分离改造;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严格执行“三严禁一关闭”政策,彻底消除“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突出性安全隐患; 2022年底前完成以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乡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到2022年底,全乡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完成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和自动化控制、安全仪表系统筹改造升级。(乡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到2022年底前,全乡危险化学品企业达三级安全标准化等级100%。(乡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领域“打非治违”。严厉打击无照无证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储存、 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活动,重点打击新(改、扩)建项目未按规定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动火等特殊作业管控不到位、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各类商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储存酒精、甲醇等危险化学品,排查润滑油调和设施设置在“三合一”场所;认真整治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不一致等行为。(乡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2020年底前,完成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视频监控图像和监控数据接入全国、全省在线实时监测监控预警系统,实现国家、省、市、县、乡五级同步在线监测预警。(乡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统筹消防救援力量,建立全乡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或队伍;统筹预算安排,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建设,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区域协同救援能力。(乡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非煤矿山
(1)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延 续和新设标准条件。新建矿山不得突破本地矿山的总指标数。(乡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密管控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严防露天矿山坍塌、 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所有生产矿山全面启动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2021年,所有生产矿山建成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消防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在全面摸底排查基础上,组织各类公共建筑、新建住宅小区对消防车通道进行标识化设置及规范化管理。强化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等机制,切实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高良派出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文物古建筑、出租房、“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以及新材料、新业态,分阶段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高良派出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3)筑牢农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健全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压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分步推进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乡级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统筹实施农村火灾隐患治理,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到2022年,全乡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4)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教体、民政、文旅、 卫健、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明确三年整治目标任务,分年度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治,积极打造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推动所管辖行业领域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5)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深入组织开展“智慧消防”联网管理以及针对居民住宅、出租房、“九小场所”火灾防范的物联网火灾预警系统建设。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空间地理等信息技术,实现消防安全状态的实时预警、物联感知、智能感知,不断提升运用信息化手段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推动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积极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
(6)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普法教育、科普宣传以及各级学校、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等内容,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4、道路运输
(1)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组织开展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注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到2022年底前,卧铺客车全部退出道路运输客运市场。(派出所、交管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强化“两客一危一货”等道路运输重点从业人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定期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派出所、交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事故隐患清理力度。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交管所、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进一步加强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充分依托公路科技管控设备,严查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交通违法行为。(交管所、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净化道路运输秩序。每年开展集中整治,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交管所、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在完成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数的乡道及以上等级公路事故隐患治理基础上,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整治。全面开展公路危桥改造,制定排查评估方案,组织开展收费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桥梁的排查工作,制定改造提升计划,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2021年前完成50%,2022年全部完成。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交管所、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交通运输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
(1)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压实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邮政企业做好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乡邮政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强化重点库湖区水域涉客运输安全监管,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乡内客船、自用改造船舶和渔船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用途使用。(乡交管所牵头,高良码头和农业农机办配合,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客运船舶安全治理。以码头、渡口客运为重点,强化码头、渡口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船舶应急设备库建设。(乡交管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渔业生产专项治理。聚焦渔船“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发情形,切实加大渔船安全检查力度,对事故隐患突出的地区和作业渔船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农业农机办牵头,交管所、高良码头配合,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城乡建设
(1)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绿地规划、专项规划、抗震防灾专项规划和历史名城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一是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二是开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三是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四是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牵头,各村委会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督促指导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事故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督导各地整治事故隐患。一是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二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督促指导会商有关部门制定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四是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
(3)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 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一是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二是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三是督促落实监管部门责任。
(4)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一是加 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二是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
(5)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 范长效机制。一是根据《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完善燃气设施标准;二是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三是总结推广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经验做法,指导全县各地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消除堆体事故隐患;四是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五是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六是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6)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一是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二是抓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三是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四是建立安全诚信平台;五是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7、危险废物
(1)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结合危险废物规范管理考核,以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产生单位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为排查重点,对全乡涉危险废物企业(含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开展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履行危险废物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收集贮存及转移台账、管理计划、应急预案及信息公开等制度。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属地乡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环保所牵头,应急管理服务中心配合,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及处置环境不达标等违法犯罪活动,对非法收运、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中间商、承运人、接收人等,要一追到底,涉嫌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司法解释有关规定严肃惩处,查处一批,打击一批,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逐步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合理规划处置设施建设。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
8、粉尘涉爆等其他领域
加强粉尘涉爆、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贮存、处置,“煤改气”、洁净型煤使用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工贸行业,民爆物品、水务、电力、农用机械、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文旅、学校、医院、市场、商场、林业、气象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其他行业领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0年7月)。拟制全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10个专项方案。指导督促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实施方案,作出具体部署。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实施方案、未纳入《高良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内(除10个专项整治方案外)的乡直行业管理部门的实施方案,以及附件10所涉内容相关整治方案(有牵头部门的由牵头部门,无牵头部门的由责任部门制定),并下发实施,各部门实施方案请于2020年8月10日前报乡安委会办公室备案(联系人:张贵生,联系电话,13769703684,qq:798477764)。
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将乡级方案传达至辖区内有关企业, 并督促企业制定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全面分析评估2018年以来全乡开展的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采取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严肃查处、严厉问责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方面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从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建立完善具体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有力推动全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落细,我乡成立由乡长项兰仙担任组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乡安委办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三年行动工作在乡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村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安委会全体会议要定期听取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乡安委会建立三年行动工作联络员会议、督查督办、情况通报、警示约谈、巡查考核等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每半年向乡党委政府报告1次工作推进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三)完善政策支持。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财政、税收、 信贷等政策,健全高危企业搬迁用地置换等补偿政策,完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整顿关闭工作涉及职工安置、债务清偿、企业转产等政策措施。统筹管好用好每年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
(四)强化舆论引导。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曝光负面典型,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严格督导问效。对工作推进慢、效果差的单位要加大工作督导力度,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督办、考核、线索移交、提出问责建议等措施,对整治工作不负责、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不整改、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高良乡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