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5 09:50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7497
根据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行政处罚(师宗鑫筑沥青搅拌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一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经自然资源局审核确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下午3:00在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记录员
主 持 人: 王洪胜 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决策发言人: 张国宏 县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副队长
侍祖林 县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队员
听证记录员: 赵志薇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三、听证参加人
(一)特邀参加人:方贵林、李 丹、万河请、张学先、秦 林、黎鸭强、高 嵩、刘洪涛、巴旋达、赵勇、刘照平
(二)人大代表:方贵林、李 丹、万河请、张学先
(三)政协委员:秦保贵
(四)旁听人员:李 逸、岳永云、张良先、朱永生、钱龙云、毛志敏、姜志强、刘汉坤
四、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按指定区域就坐。
(二)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手机等通信设备必须关闭或置于振动模式,会议期间不得接打电话。
(三)听证参加人发言应当事先得到听证主持人许可。
(四)新闻记者不得在听证过程中对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进行采访。
(五)不得从事有妨碍听证会正常进行的其他活动。
五、温馨提示
当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听证参加人员及旁听人员遵守下列注意事项:
(一)在进入听证场所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扫曲靖防疫小程序正常方可进入办公楼。若体温超过37.2℃,请勿进入办公楼,并及时联系协调听证会事宜。
(二)对于疫情高风险地区来师宗的人员,抵后配合社区和卫健部门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确认无感染症状后方可参加或旁听听证会。
(三)听证会期间务必全程佩戴口罩。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