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4 15:02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8933
根据师宗县人民法院公函:(2021)云0323执恢118号, 因王琼化位于师宗县丹凤镇青春路,房屋所有权证号:师房权证(2011)字第00011692号,房屋共有权证:师房(2011)共字第00024138号、师房(2011)共字第00024139号,该房屋已拍卖,房产证无法收回进行过户,申请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所拟对以上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公示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所提出,逾期我所将依法办理。
师宗县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