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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师宗县煤炭工业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关于(宣威市羊场镇煤(矸石)露天堆放整放等污染问题办理不到位)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21 15:55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730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师宗县人民政府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市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曲政办函〔202135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管理的通知》(曲政办函〔202167号)、《师宗县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专项清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师政办发〔202156号)要求,关于宣威市羊场镇煤(矸石)露天堆放整放等污染问题办理不到位已按整改方案及措施整改完成。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交办问题描述环境

问题编号:50-10-222-3

环境问题:宣威市羊场镇煤(矸石)露天堆放整放等污染问题办理不到位。

督察报告指出:2018年督察回头看期间群众投诉举报宣威市羊场镇煤(矸石)露天堆放污染问题。地方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但督查组在督察过程中发现,宣威市羊场镇5家洗煤厂及1处堆煤货场均无治污措施、存在长期违法生产,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个别企业设置暗管偷排污水。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时限:20211231

整改措施:1、按照科学选址、合理布局的原则,师宗县结合实际按一园一片规划发展思路,在矣腊工业园区内选址规划建设煤炭加工贸易园区,现已开工建设,预计20226月底前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

2、规范行业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建立健全煤炭洗选及加工企业规范管理制度,有效促进师宗煤炭行业高质量的发展。

三、整改情况

为切实做好全县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清理整治工作,师宗县人民政府及时召集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研究制定清理整治方案,师宗县煤炭工业局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按照中央、省、市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及煤炭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市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曲政办函〔202135号)及《师宗县促进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规范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师政办发〔202123号)的要求,实行分类进行整治。排查保留煤矿7家,储煤企业彩云镇4家、已在2021726日全部清理取缔;雄壁镇10家储煤企业已清理;漾月街道14家,捏龙至法雨沿线、新村沿线已清理整改完成。

四、自查自检情况及结论

在师宗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现已完成关于(宣威市羊场镇煤(矸石)露天堆放整放等污染问题办理不到位)整改,师宗县煤炭工业局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自查自验,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师宗县煤炭工业局

 20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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