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4 15:32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8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师宗县森林防火通道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师政复〔2021〕141号)、《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2年彩云镇修建森林防火通道的批复》(师林草复〔2022〕5号)。经研究,我局于2022年3月10日对师宗县彩云镇2022年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作出如下许可决定:同意师宗县彩云镇2022年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使用师宗县集体林地11.1296公顷(防护林林地面积2.7652公顷;用材林林地面积0.9572公顷;能源林林地面积3.1083公顷 ;其他林地面积4.2989公顷)。其中占用额则村委会额则村民小组3.411公顷,路雄村民小组2.5039公顷,柒村村民小组1.9811公顷;务龙村委会大务龙村民小组1.0583公顷、石洞村委会羊格村民小组0.6173公顷、足法村委会新村村民小组0.729公顷,架格村民小组0.829公顷。
现将作出的许可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此公告使用林地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师宗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874—5755616 邮编:655700
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