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 政府办
  • 2021-02-05 17:46

机构名称:师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安全股、综合股、发展规划与技术创新股、经济运行股、原材料和装备工业股、消费品和食品药品工业股、中小企业管理股、信息化推进和无线电管理股、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股、市场体系和商务执法股、流通业发展和商贸服务股、电子商务股、对外贸易和外资外经管理股、科技创新发展股、涉外管理和国际交流股。

工作职责:

(一)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拟订工业信息化综合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分析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科技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拟订科技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行业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信息化融合;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进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制定全县科技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协调重大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参与实施有关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三)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产业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参与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重大项目规划;提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项目(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建议;提出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编制县级科技经费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科技资源共享开放。协调推进区域创新发展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与金融有机结合。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工作;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加快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负责协调行政区域内的节能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商务和科技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政策。

(七)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政策,拟订全县对外贸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和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加工贸易管理、货物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申领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术研发和创新,牵头协调重大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参与实施有关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九)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重点,负责区域内传统优势产业的转型升级;负责先进装备制造业、新兴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新材料等产业的培育。负责工业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协调铁路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组织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综合协调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综合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有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县信息产业行业管理,负责协调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协调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统筹推进工业行业信息化工作。

(十)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药品流通行业相关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负责两用物项技术(包括敏感物项和易制毒化学品等)的进出口管理。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东盟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对东盟国家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管理细则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指导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配合国家和省组织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师宗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进行备案;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的初审和上报等工作;按照规定权限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研发任务并组织实施。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拟订全县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和科技人才交流。拟订全县引进国内外智力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联系服务机制。组织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毗邻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事项;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项;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负责无线电应急预案制定及实施,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承担师宗县政府外事办公室职责,在全县对外工作战略谋划,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外事管理、检查督办等方面为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提供服务。统筹、规划、协调全县外事工作,贯彻执行中央、云南省和曲靖市外事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决定;根据授权,协调全县的外事活动,督促、检查全县贯彻执行国家外事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情况;协调全县重大外事工作。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的外事工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区域间联络协调,推动经贸合作,为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负责组织或配合接待来师宗县访问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协调安排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负责县级重大外事活动的礼宾安排和翻译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和单位外事礼宾接待工作,做好相关涉外人员的报备工作。负责师宗县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的业务联系和交涉事宜,统筹安排和管理师宗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和单位与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交往活动;负责接待来师宗县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接待和管理来师宗县采访的外国记者;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和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和接待工作。负责县级领导出访的报批工作和具体出访事宜;做好县级领导出席重大外事活动的统筹、协调和安排工作;做好全县对外礼宾事项的协调、指导工作。统一办理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派遣因公出国人员和赴港澳人员的县内有关手续;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对出访人员进行外事纪律教育;了解掌握出访活动和出访成果。审批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邀请外国官方人员来师宗县进行公务活动的事项办理;协调、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邀请外国非官方人员来师宗县进行非公务活动的事项办理;办理同意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业务。负责师宗县与国外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工作,管理师宗县与国外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报批手续,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协同有关部门编辑发行师宗县对外宣传品,做好对外参观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在师宗县的外国专家及其他外籍人员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师宗县活动和县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做好师宗县处置涉外案(事)件的协调工作。协调、管理师宗县国际合作项目的有关事宜;办理师宗县有关单位或部门申办、承办或协办国际会议、活动等以及接受国外援助涉外事项的审核、报批等工作。负责全县外事干部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四)完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外事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师宗县漾月东路2

联系方式:0874-5757596

负责人:曾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