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贵荣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党组:
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
李贵荣 不再兼任县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陈应权 提名为县公安局督察长(兼)人选;
黎建学 提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人选;
杨 荟 提名为县监察局副局长人选;
李建刚 提名为县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人选;
王 芳 不再担任县监察局派出第四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胡朝彦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挂职期满);
孙中桥 不再担任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总工程师职务;
吴平生 不再担任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兼)职务;
杨永志 不再担任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职务。
请按法定程序提交审议决定。
中共师宗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