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0)第4号

  • 师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20-06-02 22: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师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师宗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202061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组织县人大代表对县自然资源局工作进行评议。在听取县自然资源局工作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领导小组调研报告及与会人员评议发言的基础上,46名县人大代表进行评议表决,结果为:满意29票,占63.04%;基本满意17票,占36.96%;不满意0票。

特此公告

 

师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