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师宗县委党组干字〔2024〕39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周 航 任县行政学校校长;
卢谷友 免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兼)职务;
王石林 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
刘 江 免去丹凤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尚所甲 任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兼);
刘江林 任县行政学校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
陈 红 任县检验检测所所长、县重点产业技术研究所所长(兼),免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七级管理岗位)职务;
赵兰珍 任县行政学校副校长;
刘中选 任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梁 欢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职务;
张江瑞 任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殷慧云 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副局长,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赵永富 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赵双林 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职务;
赵石平 任县地震局局长,机构改革,原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金永坤 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职务自然免除;
封 帆 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吴绕星 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朱友生 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李永军 任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主任,机构改革,原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袁浩恒 任县检验检测所副所长;
杨 栴 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保光 机构改革,原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蔡 东 免去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徐 飞 免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杨 洪 免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职务;
周东彦 机构改革,原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李群民 免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谢 东 免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