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 师宗县政府
  • 2023-04-20 10:08

近日,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师宗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

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函〔202313号)、《曲靖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2023年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2)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七个部分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把防风险、保安全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以非法改装改型、“百吨王”货车等严重违法车辆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超限超载、暴力闯卡、遮挡号牌绕行和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力争实现重点货运源头单位100%纳入监管,杜绝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坚决遏制国省干道及农村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基本消除“百吨王”,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全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各项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是“百吨王”整治。聚焦“百吨王”货车治理,加强对源头煤货场站、大型运输企业的监管排查,强化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干线治超站点检测,严厉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尤其是超百吨装载等突出违法行为。二是货运源头管控。对货运站(场)、工矿企业、堆(储)煤场、砂石料场等货物集散地,特别是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货物装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对擅自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货运源头企业(单位)坚决予以查处。三是突出违法行为打击。重点整治货车遮挡号牌绕行、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无理重复跳秤等违法行为;重拳打击货车暴力闯卡、聚众闹事、殴打工作人员、损坏设施设备等严重违法行为。四是非法改装改型整顿。加强对车辆维修企业及“黑窝点”的监管,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整治,严格处罚措施,全面打击、取缔对货车进行非法改装改型的企业。五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督导检查,推动整治行动依法规范、科学高效开展。

(四)责任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是负责完善农村公路安全保护设施。二是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曲靖市师宗交通运政管理所对农村公路开展流动治超。三是负责加强对农村公路上特大桥梁和危桥的管理,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和超过限定标准的车辆通过桥梁师宗公路分局负责对国省干线公路上特大桥梁和危桥的管理,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和超过限定标准的车辆通过桥梁。师宗交通运政管理所负责落实《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4186号)要求,依法查处违法拼装改装、承修报废车、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事货车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标准规定,严把注册登记关,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的车辆,不得予以注册登记加强对货车的检查,发现非法改装的,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三是以超限检测站点为依托,开展联合执法,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处罚、记分后放行。四是对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对货车生产和改装企业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机动车出厂销售的,以及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货证不符的,暂停或者撤销所许可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加强对车辆改装企业的监管,配合市监等部门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整治,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经营。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对工业园区、矿区、料场等地实施源头巡查管理,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货车生产和改装企业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机动车出厂销售的,以及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货证不符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非煤矿山、水泥厂、砂石料厂源头超限超载监管,确保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不出企业,对非煤矿山、砂石料厂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厂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县能源局负责煤矿、煤焦化厂企业源头超限超载监管,确保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不出企业,对煤矿、煤焦化厂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厂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配合相关部门与煤矿、煤焦化厂企业签订不得超标超限装载货物的保证书。县司法局对有关部门起草的治理超限超载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对已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车辆改装”项目但未列入公告管理的企业,依法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五)工作措施

一是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和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微博、微信、标语、宣传册等多种媒体和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特别是货运企业和货车驾驶员充分认识超限运输的危害性,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保证人员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强化执法队伍廉政建设。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按照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从组织上保证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从事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接受交通、公安交警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行闯关、恶意集众堵车、阻碍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统一超限运输认定标准(若有新的认定标准,遵从新的认定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对超限运输车辆规定如下:1.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2.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3.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4.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5.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四是开展道路专项整治联合执法。五是全县辖区内货运量比较大的煤炭、焦化、冶炼、砂石等厂矿、企业、料场不得为车辆超标准装载。六是对辖区内高速公路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七是对农村公路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八是各级公路管养部门应加强对特大桥梁和危桥的管理,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和超过限定标准的车辆通过桥梁。九是各相关部门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源头治理,严格按照规定装载。十是交通运输部门对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超载车辆,应严格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执行。十一是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切实规范公路沿线煤场、水泥厂、石灰场、非煤矿山、矿山和建筑施工场地管理。十二是自觉遵守治超工作“五不准”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十三是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六)经费保障

为确保全县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长期稳定开展,治理工作经费由县级财政给予据实保障,确保治超站点建设、设备维修、车辆购置、货物源头监管和派驻人员补助等正常开支。

七)考核奖惩

参与治超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规范、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严明工作纪律,对职责履行较好、治超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治超责任不落实、不履行职责、推诿扯皮的单位,将对有关责任人按照规定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

三、专业名词诠释

“百吨王货车”:百吨王指的是重型卡车,经过特殊改装可以承载100吨的货物,因为汽车的载重是有相关规定的,如果超载,车主会受到处罚。

原文链接: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