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
  • 师财建〔2023〕18号
  • 53032305047501000
  • 2023-09-26 10:57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47501000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面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煤炭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地方煤炭产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深化煤炭行业体制改革的建议或意见并监督实施,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煤炭产品加工转化和综合利用水平,合理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协调解决煤炭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工作。全面组织实施煤炭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和制定地方煤炭行业管理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等并组织落实。指导煤炭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3.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权。对全县煤矿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区域内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规划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炭行业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矿村共建工作。

5.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地方煤矿技术发展规划、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为煤炭企业提供技术信息和技术服务,全面推进煤炭行业技术进步。负责组织煤炭行业准入、煤炭生产资质、煤炭经营许可审核和上报审批;负责组织煤炭项目设计、可研审查;负责矿井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和上报审批;负责组织煤矿改扩建项目核准、权限范围内矿井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审核向上报审批。参与区域内煤炭加工转化项目的审查、审核工作。

6.负责区域内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参与煤炭供需调节和应急保障。

7.参与各级制定煤矿重特大事故救援方案,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参与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8.对煤炭生产和流通秩序实施监管。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日常监管。

9.负责全县煤矿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煤矿企业负责人、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煤矿相关安全、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有关资质的管理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工作。

10.负责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及各种渠道的煤矿建设资金筹措使用的监督管理。

11.承办师宗人民政府和师宗县工业经贸局和科技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师宗县煤炭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建工作为引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及行业主管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系列要求及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强基础、抓队伍、严监管、保安全、兴科技、提效能、促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县煤炭产业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

1.切实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努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监管队伍。教育引导煤炭行业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和行业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提高服务煤矿的本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打造一支敢执法、会作为、能担当的行业监管执法队伍;规范实施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不断提高民主决策水平;创新工作激励机制,狠抓制度落实,用制度管住人、管好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合起来,规范权力运行,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言传身教,带领监管人员照章办事,不越轨、不犯纪。

2.持之以恒抓好责任落实,全力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一是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计划检查、驻矿监管等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稳妥有序抓好煤矿春节后复产、复建验收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管检查,分时段、分重点,按季度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水害防治与机电运输、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瓦斯防治与防灭火4个专项监管检查,有序组织开展“雨季三防、安全生产月、四季度百日安全行动”等专项活动。二是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开展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专项监管检查,督促煤矿积极推进“一优三减”、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分层负责、分级治理、闭环管理”要求等工作;督促煤矿进一步规范调度指挥机制建设,配齐配强调度岗位人员,充分发挥调度指挥“中枢”作用。三是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立足“两个根本”,紧盯“两清单”所列隐患问题,查缺补漏、持续用力、稳步攻坚、逐项攻克,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发展和安全的老大难问题。继续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系统优化、重大灾害防治、队伍素质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双电源双回路,改造提升”五项工程,对照目标任务,挂图作战,逐项推动措施落地见效。

3.坚定不移推进转型升级,扎实推动煤矿生产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推进煤矿30万吨/年建设项目。根据“两设计”要求,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优化劳动组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科学合理的编制掘进计划经审查后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尽快竣工验收投产。新增龙拢、白马田、长青3个煤矿实现生产,五一、烂泥沟2个煤矿恢复建设,朝阳煤矿年内启动露天项目建设。二是加快手续办理及项目建设进度。大普安、五一2个煤矿积极办理整合重组范围2年期临时采矿许可证;白马田、烂泥沟2个煤矿加快办理竞争性出让增扩矿权的相关手续;白马田、长青、烂泥沟3个煤矿按照现行产业政策要求,对原设计为非综采综掘的采掘工艺进行修改,加快报审进度,尽早取得批复意见。同时,列为整合重组的龙拢、大普安、五一、朝阳4个煤矿以整合重组规划规模项目为发展契机,全力推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核准、环评、水保、两设计等相关开工准入手续办理,并启动建设。三是加快推进“五化”建设。除朝阳煤矿外,其余6个煤矿均实现综掘;大普安、龙拢、白马田、长青4个煤矿实现综采及辅助生产系统自动化控制;年内新增龙拢、白马田、长青3个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达到二级;朝阳煤矿启动露天项目建设后,按照设计要求开展“五化”建设相关工作。

4.千方百计引进专业人员,优化充实专业人才队伍。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培养一批煤炭专业技术人才,提高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积极引进煤炭院校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充实煤矿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队伍,为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十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务投资统计室、安全监管室、技术规划室、监测监控调度室、纪检维稳室、教育培训室、流通验票站、监管服务室。

    本单位为师宗县人民政府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28,559,950.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61,429.49元,占总收入的87.4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598,520.90元,占总收入的12.6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241,105.66元,增长27.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664,263.16元,增长36.42%;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423,157.50元,下降10.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补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欠费部分279.04万元,补缴2019年5月至2021年7月养老保险欠费部分311.39万元,其他收入中救护服务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27,487,922.98元。其中:基本支出23,945,122.98元,占总支出的87.11;项目支出3,542,800.00元,占总支出的12.89%;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422,429.19元,增长24.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79,629.19元,增长23.65%;项目支出增加842,800.00元,增长31.21%;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中补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欠费部分279.04万元,补缴2019年5月至2021年7月养老保险欠费部分311.3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945,122.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882,686.80元,占基本支出的95.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62,436.18元,占基本支出的4.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42,8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非基建项目支出3,542,8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师财预〔2022〕1号教育、住建等部门物业管理补助经费100万元,师财预〔2022〕8号特困群众慰问金专项经费3万元,曲财建〔2021〕27号2020年11月.12月市级重点项目激励奖补前期费固定资产突出贡献奖经费5万元,师财预〔2022〕9号非税收入工作经费26万元,师财预〔2022〕39号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经费35.28万元,师财预〔2022〕59号煤矿安全监管及煤炭投资统计工作经费53万元,师财预〔2022〕118号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经费65万元,师财预〔2022〕146号非税收入执收成本工作经费47万元,师财预2022〕172号煤炭企业统计投资工作经费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61,429.4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40%。与上年相比增加6,664,263.16元,增长36.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补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欠费部分279.04万元,补缴2019年5月至2021年7月养老保险欠费部分311.3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工作开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50,843.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3%。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435,023.7元,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15,819.52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799,511.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766,773.32元,工伤保险支出32,738.33元。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6,472,74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9%。主要用于工资、绩效、津补贴等人员支出12,979,945.8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资本性支出2,492,800.00元,能源大楼教育、住建等部门物业管理费1,000,000.00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4,088,32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4,078,785.00元,退休职工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支出9,543.82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658.00元,支出决算为58,769.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438.4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8.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33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1.6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33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658.00元,支出决算为58,769.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438.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33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8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三公”经费拨付不到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322.40元,增长6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不变;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03.40元,增长1.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019.00元,增长264.9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上年度未支出的公务接待费在本年度进行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煤矿生产安全检查、煤矿整合发展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能源局及相关单位进行煤矿生产安全督导、督察及其他地州县到我县煤矿安全交叉检查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以及涉及固定资产投资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我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9,603,941.44元,其中,流动资产14,237,349.17元,固定资产11,906,816.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459,776.20,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6,963.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1,90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X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4,105.9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68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8,416.9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4,105.9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限度地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47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