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

  •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师财行〔2023〕38号
  • 53032318022201000
  • 2023-09-25 16:23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2201000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 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市纪委市监委坚强领导和指导下,师宗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全面进步、成效明显。

1.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持续提升监督工作质效。一是坚决“保障执行”。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建立政治监督项目台账、问题台账、线索台账、整改台账“四台账”管理机制,开列政治监督项目清单20项,形成制定任务清单、跟进监督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及结果运用工作闭环,推动“两个维护”在师宗落地落实。二是盯紧“关键少数”。研究制定《加强派驻机构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督促各党委(党组)制定主动接受派驻监督工作方案,推动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用好谈心谈话、函询等方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今年以来,约谈“一把手”80人次,严肃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4件4人。三是赋能智慧监督。将信息化、云计算手段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入融合,建成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大数据平台,梳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29项小微权力,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36幅,采集录入11家行业部门56项民生资金、村级“三务”“三资”管理等数据在平台公开公示,推广使用“一村一码”,充分保障群众“三权”,推动基层“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今年以来,群众对基层干部的信访举报与去年相比下降44%。

2.深化清廉师宗建设,持续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坚持把“7个专项行动”作为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坚持以“小”见大、“小”中见严,查处“四风”问题19件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通报曝光9起9人。坚持以“小切口”推进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烂尾楼”治理、“一卡通”专项治理、养老社保资金监管等8类重点整治项目,共排查出问题线索118件,批评教育24人,问责28人,党纪政务处分24人。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正风肃纪雷霆行动,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今年以来,受理问题线索249件,立案审查调查122件123人,党纪政务处分105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09个,问责3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41人。持续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1个。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对2个党组织和9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开展澄清正名。把清廉文化、清廉家风贯通融合到其他7个清廉单元建设,抓好清廉单元示范创建,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清廉师宗建设全域推进、整体提升,建成清廉单元示范点21个。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深挖师宗优秀传统文化和、何桂珍等历史文化名人名作蕴含的清廉思想、清廉家风、清廉文化,建成“凤泉湖”廉洁文化主题公园、窦垿清廉家风馆等一批廉洁文化阵地,不断涵养全社会崇廉敬廉浓厚氛围。

3.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持续做好监督执纪“通篇文章”。坚持查防结合、纠建并举,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监察建议书20份,问题交办单88份,督促责任单位约谈提醒80人、修订完善制度40项,推动有关部门、行业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机制。以案件查办、巡察监督、专项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在粮食购销系统、县人民医院、葵山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存在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力争取得更多制度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率先启动普纪普法三年行动,组建“廉映师宗”宣讲团,通过巡回宣讲、预约宣讲等方式,深入开展宣讲“六进”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纪法意识、规矩意识,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廉映师宗”宣讲22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200余人次。

4.坚持系统集成理念,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整合“室组地巡”力量,探索建立集成式监督工作机制,着力将监督事项集成、监督力量集束、监督内容集约、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效能聚合,有效推动各项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力量互补、工作互助。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并举,对标先进,跳起摸高,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双一流”机关建设行动。坚持每两周开展一期“纪检监察大讲堂”活动,以讲促学、以讲促干,纪检监察干部纪法素养和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等15个内设机构。

所属单位0个。另外,2017年县委巡察办成立,2018年县委巡察组成立,2022年县委巡察办信息中心成立(属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人),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县委巡察办信息中心经费均纳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统一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10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30925033740124.xls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21,520,718.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20,718.39,占总收入的99.5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经营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其他收入100,000.00,占总收入的0.4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808,432.95元,下降11.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08,027.80元,下降11.2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与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405.15元,下降0.4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案件数量减少,需支付留置点使用费、看护人员勤务津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21,469,726.29元。其中:基本支出18,220,231.04元,占总支出的84.86%;项目支出3,249,495.25元,占总支出的15.1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59,425.05元,下降11.3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07,487.42元,增长22.18%;项目支出减少6,150,504.75元,下降65.4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①项目支出减少,2022年案件数量减少,需支付留置点使用费、看护人员勤务津贴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22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022年案件数量减少,需支付留置点使用费、看护人员勤务津贴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2022年退休人员死亡1人,增加死亡一次性补助、丧葬费支出;资本性支出增加,2022年支付小微权力平台、一村一码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20,231.0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417,067.77元,占90.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03,163.27元,占9.90%。(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49,495.25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5,014.13。具体项目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2,149,227.12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资本性支出1,100,268.13元,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支出开展工作情况:一是保障单位日常运转;二是完成“小微权力”办公业务用房建设;三是建成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大数据平台,推广使用“一村一码”,今年以来,群众对基层干部的信访举报与去年相比下降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20,718.3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7%。与上年相比减少2,708,027.80元,下降11.22%,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案件数量减少,需支付留置点使用费、看护人员勤务津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362,911.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6%。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及与工资相关的经费支出、纪律审查、案件查办及巡察等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2,136.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732,95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782,7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3,400.00元,支出决算为256,414.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5,227.4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5.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18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3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18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3,400.00,支出决算为256,414.40,完成年初预算的48.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5,227.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18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老化维修成本费用增加,油价上涨等因素,从而导致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21年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4,309.84元,增长15.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1,275.84元,增长2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966.00元,下降38.3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成本费用增加,油价上涨等因素,从而导致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21年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保障完成各项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及下级部门到我单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4,155.37比上年增加517,245.37,增长41.82%,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人员增加导致其他交通费增加,从而导致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等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资产总额11,324,313.13,其中,流动资产4,573,519.30,固定资产5,799,813.83,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0.00,无形资产950,980.00,其他资产0.0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41,673.38,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95,268.13,无形资产940,000.00元,流动资产206,405.2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4,787.41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1,61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3,173.4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9,547.4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9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更加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