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党校决算公开

  • 中共师宗县委党校
  • 师财行〔2023〕38号
  • 53032306073401000
  • 2023-09-25 16:13


 


监督索引号53032306073401000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党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党校机构编制方案,主要职能是:

1、培训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基层干部、党员;2、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3、承办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4、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5、负责对乡镇党校的业务指导,加强对乡镇党课教员进行培训。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为以下: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政治学习,强化思想理论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好意识形态工作,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全年完成12次集中学习任务;2、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按照培训轮训干部的要求,抓好各类主体班次或委托班次培训工作,全年完成不少于12期培训任务;3、积极完成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安排的送教下乡、外出宣讲任务,全年不少于36场次;4、积极开展集体备课、集体听评课等教研活动,提高教学水平,每年开展教研活动不少于12;5按照干部培训任务拟定培训计划,组织好教学活动,搞好学员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6、努力发挥咨政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组织调研组深入实地走访调研,年内完成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不少于4;7、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每年按照上级党校要求,积极组织选派教师外出进修培训,每年不少于2;8、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确保工作经费到位、驻村人员补助到位、单位补助到位;9、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抓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推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10、增强大局意识,自觉把党校放在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中去定位,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题教育工作、民族团结工作、疫情防控工作、综合治理工作、信访工作、统战工作、禁毒防艾工作、依法治县工作及办学质量评估等工作;11、完成全面深化改革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研室、总务室、教务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即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党校。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离休0,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空表。

本部门2022度无项目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收入合2,855153.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0,132.11元,占总收入的91.7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235,021.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23%;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0,272.00元,增长15.37%,增加的原因为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致其他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3,671.74元,增长12.62%,增加的原因为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致其他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86601.00元,增长58.35%,增加的原因为2022年培训费收入;经营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283355.82元。其中:基本支出2833055.82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61268.28元,增长14.6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61268.28元,增长14.62%;项目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度支出较上年增长361,268.28元,原因有以下:1、增加了1名行政人员;2、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的增加;32022年完成了医疗保险缴费;42022年完成了公积金之前年度欠费和本年度缴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党校部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33,055.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76,614.71元,占基本支出87.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6,441.11元,占基本支出的14.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党校部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用于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0132.1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77%。与上年相比增加293671.74元,增长15.37%,主要原因分析以下:1、增加了1名行政人员;2、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的增加;32022年完成了医疗保险缴费;42022年完成了公积金之前年度欠费和本年度缴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794,453.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8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和党校日常运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5,360.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16,791.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43,5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对比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压缩开支。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用于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用于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是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党校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党校资产总额250,370.41元,其中,流动资产167,668.34元,固定资产82,702.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54.1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980.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9项,账面原值1651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2306073401111